中国建设银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2022年版)
第四十六条 违反业务检查、审计、巡视巡察、案件调查、信访核查等监督检查或管理工作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至记过;情节较重的,予以记大过至降级;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至开除:
(一)应组织监督检查而未组织监督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未如实、全面报告发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向被调查人、被检查人通风报信,意图使其逃避或减轻责任追究的。
(五)滥用职权,压制或打击报复的。
中国建设银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2022年版)
第四十六条 违反业务检查、审计、巡视巡察、案件调查、信访核查等监督检查或管理工作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至记过;情节较重的,予以记大过至降级;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至开除:
(一)应组织监督检查而未组织监督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未如实、全面报告发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向被调查人、被检查人通风报信,意图使其逃避或减轻责任追究的。
(五)滥用职权,压制或打击报复的。
本文标题:青铜峡支行学制度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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