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美妙的夜晚,细密的雨丝落在屋檐上,台阶上,溅起一串串欢快的旋律。
乘汽车回家大概会快些,但逼仄的空间让人有些压抑,既然如此,不如撑着小伞哼着歌,摇摇晃晃地在雨中,靴子溅起水花,靴子溅起泥沙,靴子踏过井盖,靴子踏过瓷砖。
“我在雨中欢笑,这感觉多美妙。天空乌云密布,我对云朵微笑。”洛克伍德开始歌唱,下雨的街道是他的舞台,他在恣意地释放着情绪。
“我的心在雀跃,即使乌云追赶,就让大雨下吧,肆意地冲刷。”他在雨中优雅地转身,收起雨伞,雷声阵阵,雨水哗啦啦,他的身体已经被淋透,但内心却无比欣喜。他的样子,就像是一株感受雨露的植物,这是自然的甘霖,这是万物的呼吸,路人行色匆匆,对雨水避之不及,他却仰头向天,将雨水尽数收入心中。
“我要歌唱,在雨中起舞。我的脚步摇晃,是这暗夜的王。”洛克伍德脱下帽子,深鞠一躬,似乎在对雨水致意,随之跳起踢踏舞来,脚步灵活地踩踏着雨水,弯曲,伸直,斜插,旋转,漾起一圈圈的涟漪。
在这个夜晚,他似乎已经忘记了回家,这条街道如此漫长,他的一只手攀上路灯,身体随之旋转,很快攀上另一个路灯,身影忽远忽近,在昏黄的灯光下游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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