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费孝通
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开篇这一句,统领全文。这里的“乡土性”究竟是个什么特性?后面的几篇从各个角度来详细定义了。
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这一段让我想到我们大种花家的兔子体内深藏着神农氏的血脉,种地仿佛是刻在基因里的。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是“土地”。“
“社稷”中的“社”是土神,“稷”是谷神,有土有谷就成了国家。可见从古至今,土在我们民族心目中的地位。
她(就是作者的奶奶)又避了人和我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喝。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
这个治疗水土不服的方法我也听说过,甚至差一点点就要带着家里的土去上学了。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
一个村庄和另一个村庄,虽然居住在相邻的位置,甚至耕种的田地是相接的,但是他们仍然清晰地知道彼此之间的界限,彼此称呼仍然是“某村人”,不会弄错的。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
“熟悉”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是后面所有规则赖以存在的根基。
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这不是见外了么?”这句话是人情社会最常见的话,有时我们会认为这很不公平,很不讲道理,但这也可能是我们的社会带有以往印记的一个表现。
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说着不同的话来解释“孝”的意义时,我感觉到这乡土社会的特性了。孝是什么?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的行为,因人而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
这里举孔子的例子感觉真的太妙了!因人而异、举例说明,我们以为这是习以为常,没想到这就是乡土社会的特性,就是由“熟悉”得来的规则。
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这一句让我有点难过。衣锦荣归,多么令人开心的事,如果连一个衣锦荣归的去处都没有了,那跟锦衣夜行有什么区别。费孝通写这几篇的当年,中国社会正在从乡土转向现代化,人们恨不得一夜之间就把传统的东西全都消灭掉,让自己一下子就“洋气”起来。谁能想到,不到百年后的今天,我们都以国潮为美,为每一点点传统文化的展现而惊艳。
文字下乡
如果是指智力的不足或缺陷,那么识字不识字却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
《文字下乡》一篇提醒我,智力与知识并不等同,不懂某些知识的人并非愚不可及,而是没有学习这些知识的机会或者必要;空有智力而不学习的人,最终也会浪费了天赋和智力。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不完全是出于“间接接触”的原因。我们所要传达的情意是和当时当地的外局相配合的。
文字有很多局限性。文字毕竟是冷冰冰的,哪怕有上下文可以互相帮助理解,也没有写下文字当时的情与景,也就没法真切得知当时当地的心情。
再论文字下乡
所谓学就是在出生之后以一套人为的行为方式作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
“学”和“习”的解释好有道理。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
文化是社会共同经验,社会共同记忆。我们每个人都在文化里接受着文化的影响,然后又把文化传到下一代,下下代,一代一代传下去。
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还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
我很喜欢“历史是实用的”这样的说法。历史是我们宝贵的财富。
《再论文字下乡》里面让我感触比较深的是:词语的出现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大特征;词语意味着象征意义,意味着别人的记忆也能传递给自己,历史成为实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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