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小三”跳楼身亡,父母向原配索赔109万,你猜法院怎么判?


婚外情,到底是谁之过?
首先,案例里的“小三”虽然才18岁,但是已经成年,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社会应该给予社会上的小三们更多的教育和提醒!
其次,案例里的“丈夫”估计24岁左右,已婚,并且育有一子,他对家庭是有责任的。原配才是受害者。
案例里的死者“父母”自己也有教育之过,对女儿教育不到位,危害别人的家庭不说,对自己的人生也没什么好处。
婚姻里的男女,如果没有感情了,应当和平分手,然后再换个恋爱对象。
又不想离开原来的家庭,又想去外面偷吃的,无论男女,都应负法律责任。
另外,奉劝全体女性同胞,可以和已婚男人维持普通朋友关系,但是千万不要越界。这个社会对“小三”是无情的。尽管有些“小三”是“被小三”,这个社会对你也会是无情的,当你知道的那一刻起,就应该果断离开!
讲个身边的真实例子。
我大学时的一个舍友,就是跟一个“已婚”人士在一起了。
虽然是她先认识的那个男人,当时两情相悦,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走到一起,后来男人断联了一段时间。
再次联系上,男人说他“已婚”。属于天主教里认为的那种“已婚”。
也许是男人才知道,原来这个女孩特别喜欢自己,“已婚”的事情让女孩难以接受,因此男人也特别后悔,情不自禁越了界。
但是男人却无法断了这个“婚约”,“原配”坚定不离,称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这个男人得逞。
也许是女孩还未毕业的缘故,男人和女孩干脆置之不理,继续在一起。
可是女孩很痛苦。这段感情见不得天日,男人也一直无法解决问题。
毕业后,面临谈婚论嫁的小三,日子越来越难熬。最后还差点因为“小三”的称号毁了自己的名誉。
女孩出身于书香家庭,而且自身非常乖巧。男方则是在家做生意的,比女孩大5岁,家里生意做得不错,不过家人都不是读书出身。两个家庭门不当户不对,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的母亲还特别没眼见,在男人“未婚”时,她就咬定拜神与拜天主教的绝对不可以结婚,再加上一些其他因素,比如双方的学历,年龄,家庭等等差距,都导致了他们的虐恋。
最终女孩的名誉面临危机。还好她及时醒悟,断绝了这段虐缘,才慢慢地重新步入正轨,荒废了自己的青春,在对的时间没有遇到对的人。虽然保住了自身名誉,但最终高龄未婚。
“婚外情”,是未婚女孩绝对不能触碰的底线。当然,也有很多女孩“被婚外情”,被可恶的男人蒙在鼓里。
也是这两年,有个远亲,与一个对象谈了好几年,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才发现越来这个男人已婚,并育了两个子女。
更可恶的是,他还带女孩见过自己的父母。男人的父母也任其儿子这样道德败坏,没有警惕,没有告知,实在可恶。真是有其父母必有其子女啊。这对女孩的打击的非常大的。
所以女孩们千万千万擦亮双眼。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导致了你成为“小三”,只要你挂上了这个名号,社会就会无情地唾弃你,世人也会无情地耻笑你。
另外,希望社会严厉打击婚外情,特别是危害未婚少女的已婚男人。真的是不知道有多少少女被已婚男人残害着。也许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演绎着,不断重复出现着。
遇到对方出轨的已婚人士也一定不能软弱,不能低头。只要不退出,那些“小三”就绝对不能得逞,男人也绝对不能得逞。如果双方真的没有感情了,可以和平分手。分手以后再换个恋爱对象,就无可厚非。
再回到文章一开头提到的那个在广东东莞发生的真实案例。尽管18岁的“小三”已死,但社会并不认为“死者为大”,无论如何,原配才是受害者,应当负责任的就是出轨的人,和已知对方已婚还不知悔改的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