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添一
从小我就喜欢听神话故事里面的人,里面的人物都神通广大,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里的孙悟空。
孙悟空本领高强,他还有一个威风凛凛的外号叫做“齐天大圣”,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还有他那独有的“七十二变”,他手拿一根金箍棒,身穿金甲,头戴金冠,脚踏五彩祥云,就像一个威武的大将军。我喜欢他的理由有三个。
第一,他善恶分明,在他和唐僧去取经的过程中,在途中出现了一位女子,孙悟空见她异常场可疑,使用“火眼金睛”扫视了一遍,却不曾想是修炼千年的白骨精。她抓了无数小孩儿关在牢笼里吸孩子们的血与灵气,很是可恶。但唐僧坚定认为,这位姑娘是一位善良的女孩,觉得孙悟空非常胡涂,一气之下便把孙悟空赶走了,但最终唐僧还是看清了现实。孙悟空也打败了白骨精。
第二,他机智勇敢。在打败银角王时,银角王用一件宝物把孙悟空的金箍棒吸走了。他便驾着筋斗云飞到天上搬救兵,不料,那些救兵的武器也被吸走了。最后孙悟空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用七十二变变成道士,骗来两件法宝降服了妖怪,解救了唐僧。
第三,他有一颗忠诚的心。在西天取经这一路上对唐僧诚诚恳恳,一心只为保护唐僧,最后成功取到了真经。
这就是我喜欢的孙悟空,一个机智勇敢、善恶分明、忠诚的孙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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