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计数,算天数。
先森29号大约上午七点跟我见面拥抱,半个小时前与我吻别。
他在回深圳的高铁上,我在返校的地铁上。
先森昨晚说,听说两个人在一起久了会腻,而我们还是这么亲密无间。
我说,因为我们是边恋爱边长大,就像两个小树苗挨着种下,以后他们的根都会连着。我和先森也是慢慢变得懂事,变得成熟,两个在爱情里只顾自己的人变得能够为对方跋山涉水,不辞辛劳。先森于我,是身体里无法取出的一部分。
我们当然也争执,吵架,我也经常要分手。后来又不甘心,我不相信我们不能在一起,我那样爱过的男人,我为什么要放弃,我不愿意他跟除我之外的人在一起。
先森比较木讷,哄逗女孩子不可能,花言巧语就更是天方夜谭。我之前埋怨,后来看到别人的悲伤故事,想着,是不是那种越会说话做事让女生尝甜头的男生,越不靠谱。细思即此,觉得先森这样的反倒好些,没有念头去撩妹,一门心思放在工作上,我安心。
昨天白天,先森问我,要是我以后收入五六万,而他才一两万,会不会离开他。我觉得我没有那个能耐收入五六万,但是我得回答这个问题。“我不会因为这个原因离开你,我没那么物质,我要离开你唯一的原因就是你不忠。”先森很满意,说:“上哪儿还有我这么忠的男人!”
我喜欢躺在先森旁边时他搂住我的肩,让我翻向他然后紧紧抱住。这种透不过气的感觉让我体会到一种真实感。我也喜欢听他伏在我肩头的呼吸声,急促,平缓,我都认真地听,要记下每一个在一起的符号。
吵架也好,冷战也好,时隔四个月,他从温暖的南方城市赶来,衣衫单薄,风尘仆仆。我故意转身背向他,藏起嘴角的笑。
和先森在一起的77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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