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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课一练-00429教育学(一)-精讲6

每课一练-00429教育学(一)-精讲6

作者: Annig | 来源:发表于2023-02-23 00:26 被阅读0次

    1.(单选题)最早的具有现代意义的教育立法是在()之中的。

    A劳动法

    B合同法

    C教师法

    D工厂法

    正确答案:D

    解析   

    最早的具有现代意义的教育立法是在工厂法之中的

    2.(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属于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中()

    A第一层次

    B第二层次

    C第三层次

    D第四层次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二层次,教育部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6部法律

    3.(单选题)《教师资格条例》属于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中()

    A第一层次

    B第二层次

    C第三层次

    D第四层次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三层次,教育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教师资格条例》

    4.(单选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法律,属于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中()

    A第一层次

    B第二层次

    C第三层次

    D第四层次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层次,

    教育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宪法为依据制定

    5.(单选题)办学自主权属于()的权利。

    A教育部

    B政府

    C学校

    D班级

    正确答案:C

    解析   

    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不同于民法上的或行政法上的权利,它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法律上享有的、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一般叫办学自主权

    6.(单选题)由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所确认,这种地位体现了学生作为()这一角色的本质特征。

    A国家公民

    B未成年人

    C受教育者

    D教育者

    正确答案:C

    解析   

    为学校这个特定环境中的一员,学生具有不同于一般国家公民的地位,其地位由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所确认,这种地位体现了学生作为“受教育者”这一角色的本质特征;

    7.(简答题)简述法律的基本特征。

    参考答案:

    (1)法是调节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

    (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即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点。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强制性。

    8.(简答题)简述学生的法律地位。

    参考答案:

    (1)作为社会中的一名成员,学生的身份是一名国家公民,其地位由我国《宪法》及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所确认。

    (2)作为学校这个特定环境中的一员,学生具有不同于一般国家公民的地位,其地位由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所确认,这种地位体现了学生作为“受教育者”这一角色的本质特征。

    (3)对于所有未满18周岁的学生而言,因其具有“未成年人”这一特殊身份,因而还具有不同于已满18周岁的学生的法律地位,他们的这一地位已由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或相关的条款所确认。因而我们必须从不同的方面来看待学生的法律地位。

    9.(简答题)依据《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参考答案: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0.(简答题)简述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行政处分的情形。

    参考答案:(1)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义务教育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情节严重的。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未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情节严重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情节严重的。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

    (5)侮辱、殴打教师的。

    (6)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

    (7)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1.(简答题)教育法律救济有哪些特征。

    参考答案:

    (1)权利受到损害是教育法律救济存在的前提。

    (2)教育法律救济具有弥补性,它是对受损害的权利的弥补。

    (3)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合法权益并保证法定义务履行。

    12.(简答题)教师申诉制度有哪些特征。

    参考答案:

    (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正式的法律救济制度。

    (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申诉制度。

    (3)教师申诉制度是一种行政性的申诉制度。

    13.(简答题)简述教学媒体的类型。

    参考答案:

    (1)视觉媒体。

    (2)听觉媒体。

    (3)视听觉媒体。

    (4)交互媒体。

    14.(简答题)简述教学设计的特征。

    参考答案:

    教学设计的基本内涵随教育与技术的发展不断演化。教学设计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教学设计主要是运用系统方法形成的一套理论与方法。

    (2)教学设计以学生的“学”为出发点。

    (3)教学设计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教学设计过程中涉及的诊断分析问题、设计解决方案等均是为了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教学效果的最优化。

    15.(简答题)简述教学设计的三个层次。

    参考答案:教学设计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根据所解决教学问题的大小和范围不同,可将教学设计划分三个层次:

    (1)以系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

    (2)以课堂为中心的教学设计。

    (3)以产品为中心的教学设计。

    16.(简答题)简述教学设计的一般过程。

    参考答案:

    (1)学习需要分析。

    (2)学习内容分析。

    (3)学习者分析。

    (4)学习目标阐明。

    (5)教学策略制定。

    (6)教学媒体选择。

    (7)教学设计成果评价。

    17.(案例题)案例分析题:

    这是重庆一中学由学生剃头发事件而不让其上课的材料。

    刘某是一名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他特喜欢罗纳尔多,把头发剃成足球样式形状。

    第二天来学校上课,刚走进教室,被老师看见,老师便对他说:“你的发式太怪了,把头发再去剪剪,恢复正常了再来上课,顺便让你爸爸妈妈来学校一趟。”刘某回家后,将这件事告知家人。

    第二天他的外婆便一起来学校,学校老师要求刘某剪掉头发,并不准许他上课。外婆带他去剪头发剪成光头。

    第三天又来学校,没想到学校老师却说哪有学生光头来上课的,依然不允许其上课。外婆只好找校方领导,校方说不准许其上课。

    家长说:“可否戴帽子上课。”

    校方说:“不行,等头发长长了再来上课。”

    家长为让刘某学习,找到教育局领导反映情况,教育局要求准许刘某上课,并且在校期间(要遵守学校纪律)要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学校收到教育局通知后,(对刘某家长说)以刘某光头损坏学校形象为由不允许刘某上课。

    运用相关的教育法規及你所掌控的教育学原理回答:学校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1)从法律的角度说,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享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学生们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剩夺。因此.对品行有缺点的学生.教师应当耐心地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包括那些犯了错误的学生,只有“教育权”,而无抛弃、勒令离校、限制上课等“处罚权”。

    (2)从情理的角度说,初二学生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对于事物认识的不完善、不深刻,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够强,基于这样的身心特点,犯错误、违反校规校纪是在情理之中的。如果学校都以开除、限制学生上课等简单的方式处罚学生的话,那么,教育既无艺术,也无科学可言了。虽说教育不是万能的,但学校未经尝试其他教育方法便急于处罚学生,显然不合情理。

    (3)学校随意处罚学生,甚至将违反纪律的学生驱逐出校园,推向社会,是对社会、学生的一种不负责任。学校作为专门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起教育的责任。何况,对于学生的错误,学校领导和教师也有一定的责任。

    (参考答案,每点需结合案例展开分析。)

    18.(分析题)分析说明题:

    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出发,深刻阐述了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工作要求,为新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即“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问题:

    十六大报告关于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论述,对新世纪新阶段教育工作具有哪些长期而深远的重要指导意义。

    参考答案:《教育法》第五条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显然,十六大报告对党的教育方针有新的发展:

    (1)提出了新观点,第一次把“为人民服务”纳入教育方针,写到教育的旗帜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人文关怀精神。

    (2)明确了新要求,突出强调教育要努力促进人的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教育不仅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更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走与经济社会相结合的道路。

    (参考答案,每点需结合材料具体展开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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