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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我家的“房”事(一)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我家的“房”事(一)

作者: 爱叨叨的高老师 | 来源:发表于2019-03-24 21:05 被阅读0次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我家的“房”事(一)

    俗话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话我信。

    要知道,和很多外地留京的人相比,我是幸运的,一毕业就住进了单位的单身宿舍,虽说是双人间,但是只有我一个人住,另一个姐姐一年大概只来一两次。那时候,我的很多同学朋友都在合租。不仅有宿舍,还有食堂,那真是我塞活神仙的时光,刚出校门的我一下子就像脱了僵,使劲儿挥霍大好时光,每天晚上看两部电影,把我青少年时代落下的东西都补回来。

    然后仅过了两年,我就住进了我们自己买的房子里,那是个三室两厅两卫的房子。老公仅看了三套房子就决定要买这套,因为冬天的晚上,进到这个空荡荡的房子时,集体供暖的屋里透着一个家的温暖。我去看的时候,朝西的一个长条形大阳台以及覆盖其上的明晃晃的大玻璃视野开阔,我不禁心花怒放,煞有介事地比划着说: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大阳台和这些大玻璃。

    中介是个瘦小的男孩儿,看着我的傻样笑呵呵。这是他做中介的第一月,因为碰到了两条傻鱼,让他赚到了职业生涯的第一次收入,那是2006年,两万块的百分之二。大概是开张太顺利,他后来越走越顺,一年后就当上了店长。

    而我们也如愿以偿住进了自己喜欢的房子。然后才发现,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就是我们。这个房子不仅是顶层,还西晒,而且就是我喜欢的那个大阳台上的大玻璃,一到夏天就让房间里热的待不住,开了空调也用处不大。我们为自己的无知和轻率付出了代价。

    这种热到了我生儿子的那一年变得不能忍受。生完孩子身体虚弱,孩子太小也不敢开空调,整天浸泡在汗水中的我浑身长满了湿疹,奇痒难耐。房间太热,儿子总是在凌晨四点多醒来哭闹,我只得抱着他去到小区的花园里乘凉。

    六层的楼梯让我抱娃成了负担,后来上下搬运儿童车也成了问题。终于在那年最热的时候即将过去之时,老公痛下决心,把出售房子的信息挂到了网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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