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传统的诗论来看,“感物”和“抒情”都离不开对于“物”和“事”的依赖。所谓的“物”实际上就是“事”,是引起诗人种种情思的客观载体和意象的主体。在《文选》中,李善题注“物,事也。”
钟嵘在其《诗品序》中说道:“气之动物,物之感人, 故摇荡性情, 形诸舞咏。”这是在说诗成的一般规律。古人作诗,“情”由“事”发,“事”终,“情”止,二者相生互映,共同构成中国传统诗词运行的基本原理。任何事物在世间运行不止,其现象和方式都能够对诗人产生深刻的影响。简文帝萧纲《答张缵谢示集书》中这样说:“至如春庭落景, 转蕙承风。秋雨且晴, 檐梧初下。浮云生野, 明月入楼。时命亲宾, 乍动严驾。车渠屡酌, 鹦鹉骤倾。伊昔三边, 久留四战。胡雾连天, 征旗拂日。时闻坞笛, 遥听塞笳。或乡思凄然, 或雄心愤薄。是以沈吟短翰, 补缀庸音。寓目写心, 因事而作。”这段话带出了整个中国传统诗词所创作的背景和缘由所在。诗人们的感怀倾思、强烈的“人间”同情,又或是对现实的极度不满和郁郁不得志。因为感物伤怀才能托物言志,触景生情才能寄情于景,这就是中国诗词从诞生之初就有的地气。杨万里在《答建康府大军库监门徐达书》中说:“我初无意于作是诗, 而是物是事适然触乎我, 我之意亦适然感乎是物。是事触先焉, 感先焉, 而后诗出焉。”
宋词发迹以后,以现实为题材的诗更是数不胜数,国破山河的情感迸发到淋漓尽致。蔡伸的《望江南·感事》中写道:“落花尽, 寂寞委残红。蝶帐梦回空晓月, 凤楼人去谩东风, 春事已成空。”史达祖《阮郎归·月下感事》:“旧时明月旧时身。旧时梅萼新。旧时月底似梅人。梅春人不春。香入梦, 粉成尘。情多多断魂。芙蓉孔雀夜温温。愁痕即泪痕。”数不尽的缠绵之意以“事”、“物”的方式表达,通过构建“象”来完成情感的抒发,与后现代主义艺术的“得意而忘言” 的会意境界所呼应。
总的来说,从事物中得到的绵绵情绪以事物的方式表达出来,其根本目的和方式,还是想要借景抒情,表达创作主体的情绪和思考,在这个阶段,诗人的主体地位不言自明,表达情绪是诗论的主要讨论方向。与西方为作诗而作诗,为艺术而艺术的明确的艺术理论相比,对于诗词的理解更多的出于实用主义。在原生的环境下,传统的评诗体系就建立在意象的使用和传达情感的深度上。对于诗本身的审美,仅建立在言辞工整、对仗押韵上,这和封建传统的思想禁锢未尝没有关系,但传统的中国诗词研究者最终还是没有踏出诗词本身的意义来进行对诗的审美。
从王国维开始,人们逐渐开始关注诗本身的美,提出了把诗作为审美对象的意义,这和他对西方美学的接受和研究不无关系,文化在交流之中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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