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说到在看这本《全民蠢萌的美国》时,一再忍不住笑出声,今天仍在看这本书,却有着不同的感受,那就是:我们生活得多么雷同,我们表达得多么不同。
在这本分享自己生活的书里,每个人都不能找出和自己的生活的重复。购物、种植、园艺、孩子长大、一家去海边、开车在高速公路、想起自己的父亲母亲,大家的生活有多少重复的成分啊,不都是在一个地方经历四季轮回、衣食住行?
可是表达的差异,让我们拉开了距离。作者怎么能写得这么生动有意思?明明这也是我们的日常生活呀,为什么我就只感觉到枯燥无聊,循环往复。
这样看来,我所缺少的并不是可以写的素材,而是深入细致的观察,平常事物里的关联,准确生动的表达。
怎样才能把一个平常的事件写得生动?书里有不少例子。比如讲理发的,开头就几乎把我笑死:
我的头发总是非常喜悦、不能自已,不管我身体的其余部分如何安静镇定,也不管这场合是多么严肃正式,我的头发总是在开派对。
是不是很有画面感?
结尾也特别好玩:
进了门,我太太看了我一眼。“你是不是说了什么话把他们惹恼了?”她以诚恳而好奇的语调问我。 我无助地耸了耸肩:“我告诉他,我想剪个银行家那样的发型。” 她如同每位太太那样最终叹了口气。“唉,至少你还押了点韵。”她以自己特有的奇怪而神秘的方式嘟囔了一句,然后给我去找大帽子了。
估计多数人也经历过剪发前的忐忑,过程中的煎熬,剪后的不忍直视。出于篇幅考虑只选取了开头和结尾,但是也可以领略他那种自然散发出的幽默,不刻意,却在文字里像不时放出的小烟花,灵光四溅。
他煞有其事的写美国人买车的最看重的居然是杯托,引子是一个人求助说电脑上的杯托坏了,事实上他所说的杯托是CD光驱托架,那个主机上一按某个按键就可以伸出来的放光盘的东西,一想到竟然有人在上面放杯子就觉得太好玩了。
他抱怨美国人太爱开车了,说道自己曾经想要在马路的对面买个东西,但是几经努力发现无法步行过去,只能开车绕至那里。还有人开着车购物,开几分钟不熄火便停在路边去超市,然后上车又开几分钟不熄火停在另一家店,宁可这样也不能走几步。
他说自己最爱的是感恩节,因为不用装饰房间不用送卡片礼物,却能享受到母亲所做的美味大餐。他吐槽了自己母亲的厨艺,在一年的其他364天都垃圾得要命,在厨房里常常像是在制造爆炸,烧出来的东西也惨不忍睹。不过感恩节却像是大变身一样,能做出色泽最靓,香味浓郁,可口得要命的美食。
这样的小事遍布全书,都是生活中的人、生活中的事,但是写得兴致盎然,让我也在尝试着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寻找其中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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