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外邦人是否要守犹太人的律法割礼等本在徒15:耶路撒冷会议已有定论。但总有假师傅搅扰迷惑信众,保罗在第二章主要针对那些要守割礼及律法才能完全的教训的反驳。
他先从自己与那些假师傅争战的经历来证明。当他在外邦传福音十四年之后,带了没受割礼的有希腊背景的同工提多,当时为了显明基督里的自由,没有受割礼。并且他们在外邦传场福音的见证得到神与使徒们的明证。
后来,纵使作为使徒的彼得有软弱。在犹太人与外邦人在基督里没有分别的真理上,因惧怕那些守律法的而装假。保罗也没有容让。可见他看重神的真理胜过人的情面。
最后,保罗再次申明人不是靠律法称义,也无法靠守律法成全。完全是主耶稣基督的拯救和祂生命的大能。人需要信靠祂与祂联合。人之所以能活出美好的生命是对神恩典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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