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们固有的思维模式,一个优秀教师和一名优秀学生,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非常美好且和谐的,老师恪尽职守的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学生勤勤恳恳的履行着提升自我的义务,两者的之间的权力与义务的界限也应该是清晰而又明朗的!
但是近期的一对“优秀师生”却打破这一直以来的和谐,甚至带给我们的是一种沉重的伤痛!就在几天前,湖南省益阳沅江市第三中学16岁的高三学生罗某,在办公室将自己的班主任刺死,其悲剧的发生只是因一篇关于励志电影的“观后感”而引起。根据最新的相关消息报道,小罗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该事件一方是曾被评为优秀人民教师的老师,另一方是班上排名第一,年级排名第十的优秀学生。两方的人设都是很理想化的,可是这一场悲剧的发生却让这个“理想人设”瞬间灰飞烟灭。
我们可以注意到,双方都被我们贴上了同样的标签――优秀。不可否认他们也的确非常符合我们对于“优秀”这一评价标准,但这只是从宏观来看。从微观层面来看,其实这两者之间的“优秀”却并没有多大的交集,甚至看起来有点像两根“平行线”,互不干涉。老师的“优秀”体现在他对于教育工作的兢兢业业,而学生的“优秀”则表现在他那名列前茅的成绩排名上。他们的确非常优秀,但这只是一种“片面”、“零碎”的优秀。我们要明白因外部因素所取得的“优秀”并不等于个人内在心理的“优秀”。
“优秀”一词的确非常具有诱惑力,我们对它的追逐也从未停止过,这也成为我们努力奋斗的动力和源泉。而对于有关“优秀”的美称也一直环绕在我们身边,有学生时代的“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干部”到成人时期的“优秀骨干”、“优秀职工”……。无疑,这是一种自我能力的体现和可以被物化的得以证明的成就。这种“优秀”会引来人们的羡慕和称赞,甚至还会给人们带来相应的物质财富。也正因为如此,许多人也往往把这种“优秀”扩大化和泛化了,导致人们常常会出现一种“以偏概全”的错误想法――“因为他优秀,所以他完美”。
所以因“优秀师生”之间所引发的悲剧让我们懂得,这两者之间的这种孤立的、封闭的,缺少理解和交流的“优秀”,让他们之间的关系早已笼罩上了一层黑色的阴影,其悲剧也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优秀”的确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也值得我们为之付出汗水,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而丧失对于“优秀”的理性判断能力。我们要懂得用全面观点的来看待一切人和物,切不可再让“优秀=完美”的错误想法来指导我们的意识和实践,导致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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