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沟通中经常存在四种形态:
第一种,对方在问题区。我是不高兴的。
第二种,我在问题区。对方是不高兴的。
第三种,双方都在问题区。我们都不高兴。
第四种,双方都在无问题区,我们都高兴。
这四种人际沟通形态,前三种沟通双方要么一方不高兴,要么都不高兴。大家可想而知,沟通中有人不高兴,或者都不高兴,那样的人际沟通会顺畅吗?能有好的效果吗?能达到沟通的目的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只有第四种沟通形态,双方都在无问题区。沟通双方都是高兴的,这才是适合沟通的状态。
那么当沟通双方出现问题的时候,盲目的去解决问题,往往不会有好的效果。首先要清晰的界定问题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谁在问题区?
划分谁在问题区的标准:
第一,谁不开心。
第二,谁的心理需求没有满足?
第三,谁想解决问题?
第四,谁需要支持?
比如两个学生打架了,一个哭丧着脸来告状。那么这个来告状的孩子就在问题区。
又比如学生在课桌上刻了字,破坏了课桌。老师看到这种情况,内心很生气。显然,这种情形下,老师在问题区。
又比如学生没有穿校服,被老师狠狠的批了一顿。学生生气了,上课趴在桌上不听讲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和学生都在问题区。
又比如学生在课间时对老师说,老师,你穿的太老土了。
老师听了并没有生气,而是很好奇的问:看样子,你对服装搭配有研究啊,可以给我参谋参谋吗?这种情形老师和学生都没有在问题区。两个人都很高兴。老师遇到了可以给他做参谋的学生。学生感受到了自己的重要性,价值感。被需要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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