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软件设计模式一共有23种,从今天开始,会过一遍这23种设计模式。每种模式的详细笔记就用英语来写(软件开发英语还是比较重要的,就当做顺便学英语了),关键点会做中文补充说明。
设计模式
设计模式共有23个,可分为三大类:创建模式(5种),结构模式(7种),行为模式(11种) image创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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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工厂模式 (Abstract Fa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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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器模式 (Bui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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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型模式 (Proto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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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例模式 (Singleton)
结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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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配器模式 (Adap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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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接模式 (Bri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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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模式 (Compo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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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饰模式 (Deco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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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模式 (Fac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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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元模式 (Flywe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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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模式(Proxy)
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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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链模式 (Chain of 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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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模式 (Comm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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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器模式 (Interpr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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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代器模式 (Ite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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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者模式 (Medi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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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忘录模式 (Memen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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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模式(Ob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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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模式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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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模式 (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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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方法模式(Templat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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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者模式 (Visitor)
设计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应该只有一个职责。每一个职责都是变化的一个轴线,如果一个类有一个以上的职责,这些职责就耦合在了一起。这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一个职责发生变化时,可能会影响其它的职责。另外,多个职责耦合在一起,会影响复用性。例如:要实现逻辑和界面的分离。
2.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就是说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所以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后面的具体设计中我们会提到这点。
3.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代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from:百度百科
4.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所谓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就是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简单的说就是要求对抽象进行编程,不要对实现进行编程,这样就降低了客户与实现模块间的耦合。
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是抽象化,并且从抽象化导出具体化实现,如果说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目标的话,那么依赖倒转原则就是面向对象设计的主要手段。 from:百度百科
5.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还是一个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的意思,从这儿我们看出,其实设计模式就是一个软件的设计思想,从大型软件架构出发,为了升级和维护方便。所以上文中多次出现:降低依赖,降低耦合。
6.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合成复用原则就是指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通过关联关系(包括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来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通过委派调用已有对象的方法达到复用其已有功能的目的。简言之:要尽量使用组合/聚合关系,少用继承。
7. 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Demeter Principle)
为什么叫最少知道原则,就是说: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也就是说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的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这样,当一个模块修改时,就会尽量少的影响其他的模块,扩展会相对容易,这是对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限制,它要求限制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宽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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