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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斯新约伦理学思想梳理

海斯新约伦理学思想梳理

作者: 写点杂文自家看 | 来源:发表于2018-06-03 13:14 被阅读0次

    《新约伦理学》1-2部分思想概述

    1.海斯的伦理学是基于圣经神学的研究,他采用的治学方法是“叙事式手法”(区别于传统的“命题式手法”)。因此,海斯在建立描述伦理学的过程中,对圣经神学的研究进行四个步骤:(1). 描述工作,挖掘不同经文文本(保罗、路加、约翰等)的主要神学思想,这个工作必然会呈现出各自神学的差异性(多元性);(2). 综合工作,把不同经文文本的思想整合在一起,提炼出神学的统一(合一性)。后两个步骤为全书3-4部分所阐述(此处暂时不置评)。

    2.海斯开始他的描述性工作,也就是投入大量精力挖掘不同经文文本集的神学重点:

    (1). 保罗神学I:海斯比较快就从自己对保罗神学的认识入手,开宗明义地先亮出了牌,提出了保罗神学的三个基本主题——末世论、十字架、在基督里的新群体。这似乎与后面的福音书分析不同,海斯对后者的阐述按部就班。无论如何,他所倡导的保罗神学三个主题无可厚非,确实在保罗神学中被强烈凸显,构成了保罗神学的基石。第一个主题是末世论,这是当代学者们越发倡导的神学主题,认为保罗神学思想有一个强烈的末世论架构——基督耶稣已经带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然而旧的时代还未结束。这也被称为“两个世代”的教义。用海斯的话来说就是,旧世代将要过去,新世代在基督里已出现,教会就站在两者的交接点上。两个世代的末世论有两个重点:一,旧势力还在,现今的苦楚依旧存留,这个世界还在恶者的纠缠下,教会还要持续争战;二,教会要有一个强烈的末世期盼,必须等候未来的实现,救恩只有在耶稣荣耀显现才彻底成全。第二个主题是十字架,这是保罗神学另外一个基础神学。在腓立比书(基督颂)、歌罗西书(基督颂)、罗马书(神儿子显现)、哥林多书信(只知道十字架)、加拉太书(靠十字架从此不要被搅扰)等书信里,保罗用十字架的神学树立起教会在两个世代中的信仰责任和生活——爱心、舍己、顺服、谦卑等。第三个主题是蒙赎的群体,这是被当代圣经学者越来越看重的神学主题。过往我们都将救赎仅仅视为是个体得救,个人拥有永生的福分。但是,研究保罗书信的学者都会发现,保罗所强调的救恩通常都是围绕着一个“新群体”、“新以色列”、“新圣殿”、“新人类”、“新创造”这些角度展开的。个体的蒙恩得救,最大的意味其实是参与到了一个神子民的新群体里,组建成一个新的创造群体和新的圣殿(基督的身体)。基督身体的意义决定了我们每一位个体基督徒的意义,新圣殿的价值决定了我们每一位个体基督徒的存在价值——通俗点说,每个基督徒是跟着组织走的!因此,保罗书信的伦理教导基本上都是围绕着群体生活而展开——彼此相爱、饶恕、扶持、互补互助、合一、看别人比自己强、为他人缘故来看待祭偶像之物、造就别人、劝勉和劝慰别人、一同受苦等等。基于这三方面的神学主题论述,海斯最后带出保罗伦理判断的内在依据:圣灵更新的新群体,在圣灵赐予的力量之下,效法基督的受难,在已然与未然的张力中坚韧、等候,而这个过程乃是在一个团契群体中实现的。这个团契群体的精神不是律法和规条的判断,而是充满着圣灵赐予的自由,辨识出如何活出十字架的耶稣基督生命。

    (2). 保罗神学II:海斯秉持着学术界的一个普遍定论,认为一些传统视为保罗写的书信是后人的著作(除帖后和西)。因此,海斯在第二部分处理的便是这一类保罗文集。海斯处理了其中两卷具代表性的书信。第一,以弗所书,海斯指出,以弗所书中强烈的已实现末世论显然削弱了保罗神学中末世论的张力。第二,提摩太前书,海斯指出提摩太前书中削弱了第一代保罗书信中伦理的论证,取而代之的则是更多的教会规范(特别是教会制度)。海斯评价说,提摩太前书认为这些规范只要持守和传承下去就是了。海斯对这些第二代保罗书信的评价是极度负面的,他放弃了采用第二代保罗书信来构建他的伦理学。海斯说:“(这些书信)使得原本我们在保罗论点里所看见的神学和伦理之间的有机结合,反而给瓦解了……伦理愿景,是以求制度化、稳定性所准……”

    (3). 马可福音:海斯对马可福音的解读也是非常主流,聚焦在两个层面——基督论和门徒。马可福音的基督论是受难的基督论,马可以“立刻/立即”来刻画耶稣基督忙碌于事工,紧凑的叙事突出了耶稣救恩事工的紧迫性。在马可福音中,耶稣基督不断与污鬼、鬼斗争——祂赶鬼,斥责污鬼。与之相对的则是门徒对受难基督的体认相当愚昧。8-10章是马可福音的核心经文,描述了耶稣三次预言受难,而门徒三度不解,紧接着耶稣三次劝导和指教。这卷福音书凸显了门徒要认识受难耶稣的急迫性,因为天国来临的紧迫不允许跟随耶稣的人吊儿郎当,乃是要极端敏锐。马可福音开放性的结尾正呼应了马可神学——呼唤读者/门徒背起十字架,用自己从耶稣那里领受的门徒生活来诠释,谱写马可的结局。海斯说:“人无法从外面来理解马可福音,只有当人透过舍己、牺牲的服事来跟随耶稣时,才能真确地了解这部福音书。”

    (4). 马太福音:马太福音是一卷神学相对较系统的福音书,缺少了一些确切的处境性背景。这也就要求我们用多样的主题来审视马太神学。海斯提及马太福音的三个神学——基督论、教会论、末世论。基督论方面,海斯将马太福音中那位与犹太系统/会堂冲突,重新解读犹太律法的耶稣阐述了出来。这位耶稣是国度的君王,获取了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这是天父的世界在马太神学中有了一定的意义。然而,海斯指出,马太神学还有一个强烈的末世论色彩,尤其是将来神必定施行的审判。马太神学很好体现了现今时代的意义与将来时代的期盼两者的张力。身处在这两个时代中的人,最为理想的群体就是教会——一个应该活出怜悯、爱的群体,一个谦卑、宽容、看顾小子们的群体,一个带有赦免饶恕标志的群体。在这个教会的群体中,彼此饶恕和劝勉,是酝酿伦理的重要钥匙。所以,马太神学的贡献就是在末世论和教会论。

    (5). 路加神学:路加神学是教会论,这是学者公认的。海斯也是如此认为,他将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结合在一起,带出这两书的一个共同中心——耶稣和跟随耶稣的这个教会群体是实现了旧约以色列复兴的群体。换句话说,路加要告诉读者,耶稣和跟随耶稣的群体是旧约一直期盼的新出埃及复兴的成全。这个群体实现了圣灵的内住,这个群体实现了群体合一和相爱的旧约命令,这个群体让各方各族各民各国的人归向神成为了现实。所以,路加神学在教会论上带出了伦理的贡献——教会是一个新造的群体,见证圣灵的大能,活出团体凡物公用的生活。

    (6). 约翰神学:海斯指出,约翰神学有一个强烈的“已实现的末世论”倾向。海斯在处理约翰福音的末世论时,突出了约翰神学的“超世”性教导——我的国不属于这世界。海斯从三个元素入手来探讨约翰的末世论——审判、保惠师、末日的复活。在海斯看来,耶稣已实现的审判、圣灵让人经历已实现的永生、现在就复活,这三个层面的概念强化了约翰神学的已实现末世论。在这样的末世论中,彼此相爱的教导成为了约翰神学的特色——约翰断言“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里”——这种强烈的二元论断定在已实现的末世论中才能进行正确的解读。总言之,约翰神学对伦理判断提供的神学贡献是:怀着已实现的末世论来急切活出善行,远避恶行;活出相爱,远避冷漠;活出超世,远避入世。

    (7). 历史耶稣:海斯并没有忽略历史耶稣话题在圣经神学中的位置。他客观看待这一议题的争议之处,却用极具说服性的论据捍卫历史耶稣的传统观点。然而,在构建新约伦理学的任务上,历史耶稣的议题似乎并没有太多贡献。若我们秉持历史耶稣的传统看法,那么,历史耶稣的伦理都曾被圣经的作者们用不同方式强调过,所以就某方面而言(用海斯的话说):历史耶稣的重建,并没有对新野伦理的内容加添什么新东西。

    (8). 启示录:众所周知,启示录的解读是最难达成一个共识性的概念,众说纷纭。但无论如何解读启示录,都不能规避三项基本的概念——羔羊被杀、圣徒坚韧、新天新地。这三项基本概念是启示录所要传递的主题:被杀的羔羊永远活着,祂是圣徒在艰难中持守到底的坚实保障和动力,那新天新地的盼望始终是教会期盼的美好未来。故此,启示录被显明的二元论所定性,神终将掌权,教会有一个显明的敌人。然而,被杀的羔羊赐予的恩典,使得教会有一个坚实和强大的团结力量——再大的抵抗,都无法与那永不动摇的国抗衡,因为末时的大审判定会为历史画上一个无法返回的句号。

    3.海斯如何综合这些新约文集,提炼出一个新约伦理意境?经过对新约文集的分析,我们大体可以认识到几项重要的一致性思路。首先,群体的角度极为明显——保罗书信、马太福音(怜悯的教会论)、路加著作(凡物公用的群体)、约翰著作(彼此相爱的教会群体)、启示录(坚韧的教会群体)。其次,十字架的因素架起了这个群体的伦理准则——保罗书信(十字架神学)、路加神学(十字架救恩呼召群体)、马可福音(受难的耶稣)、约翰著作(十字架揭露了爱)、启示录(被杀的羔羊是焦点)。第三,末世论是整本新约圣经的一致世界观——保罗神学(两个时代重叠)、马可福音(急迫的末世论)、马太福音(两个时代重叠)、约翰著作(已实现的末世论)、启示录(急迫的末世论)。基于群体、十字架、末世论三个意境来构建新约伦理架构,有着很强的理据。然而,我们需要处理两项张力:(1). 末世论问题。约翰福音强调的是已实现的末世论,而保罗神学比较平衡看待末世论的张力。我们当如何把握这种差异?如果我们强调末世论的已然与未然,那就就比较温和看待“群体相爱的伦理”。如果我们强调末世论已然的层面,那么就会带着近乎“苛刻”的态度要求教会一定要活出“群体相爱”的问题;(2). 第二保罗书信问题。第二保罗书信是否应该被弃之不顾?以弗所书的末世论问题与约翰福音的末世论问题是否可以一起来评估?提摩太前书的教会制度问题是否能够被纳入对伦理意境的贡献?意即,“教会制度规则”和“圣灵赐予在真理中的自由”是否一定会存在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是海斯误解了以弗所书和提摩太前书了吗?读者认为,教牧书信的规则问题是否可以与“福音/十字架基要问题”结合在一起?教牧书信的神学与福音神学相关,教会规则是为了守卫福音的纯正性,并非如海斯说的,要制定规范性的教规和制度。

    4.是否还有一些因素可被纳入这个意境中?海斯提出两项:爱、释放。是否存在一项意境,无法被十字架、新造、群体所涵盖的?

    写于2018.6.3

    (附录):早期的一段读后简评

    连夜把海斯伦理学最后几章阅读完。这本书欠了许久,至今才阅读完毕。

    连带过去曾阅读过的一些篇幅,我从头到尾详细把这本书啃读完毕。实话说,睡一觉后还沉浸在海斯的伦理学世界中感到激动不已。遂有感写个简单阅读报告:

    (一)

    作为新约学者,海斯的伦理学是圣经神学式的。因此全书1-3部分(占比三分之二的篇幅)完全可以作为“新约神学”科目来阅读。海斯对新约伦理学所构建的神学叙事(隐喻)以三个核心要素为基础(群体、十架、新造)。他强调用新约的整体神学叙事作为伦理判断的标准:要先明了新约的神学叙事,然后再将我们自身的生活处境(伦理处境)放置在新约的神学叙事里,透过新约世界对当下处境说话。

    (二)

    相较于引述某段经文进行伦理判断或采用某种模式来读新约伦理性的经文,海斯叙事进度的伦理学构建显然更具说服力。海斯让我深刻明白:1、基督徒的伦理学应该是圣经神学式的,因此理性、传统、经验在伦理判断上要位居其次;2、伦理判断的任务不是简单引述几处经文这么简单。当下社会许多伦理是无法凭借引述经文就可以判断的。伦理判断的任务是彻底投身在新约叙事的故事中,并被圣经世界观感染——我们要寻觅的是一个典范式的价值观,而非诫命式的条文。

    当然,读者需要留意海斯的神学背景。在保守神学背景者看来,海斯对新约神学多样与一致的处理也许会显得过于“自由派”(尽管这在学术界很主流)。譬如他秉持新约只有七卷保罗书信,其它被传统视为保罗的书信则被海斯称为第二代(后)保罗书信。因此,在处理保罗书信与第二代保罗书信的连贯性问题上,海斯是开放及大胆的(他宣称后保罗书信的神学在一些方面颠覆了保罗书信)。

    (三)

    海斯的保罗神学是“新观式”的。海斯对新约伦理学的构建很大程度得益于他的保罗神学研究(海斯著名的的博士论文)。对保罗思想叙事层面的治学进路是他在学界的拿手戏,这也直接奠定了他构建新约伦理学的基本方法论。故此,对“保罗新观”(NPP)持反对意见者,要对海斯某些方面的神学阐述留个心眼(再譬如海斯对“Pistis Christou”的经典解读)。

    (四)

    无论我们对海斯的“神学前设”是否赞同。我们都必须钦佩他对几项伦理议题的敏锐判断。在全书的第四部分,海斯将构建好的新约伦理学应用在五个议题上:暴力问题、离婚及再婚、同性恋、反犹主义、堕胎。海斯对这五个议题的伦理判断精彩万分,深具吸引及感召力。当我阅读暴力问题,想起了当下热议的叙利亚事件(想起一些人宣称“美国军事制裁叙利亚,这才是基督教国家风范”,顿觉有趣);在阅读离婚及再婚篇幅时,内心是激动的(毫不害羞地说,我对离婚再婚问题的圣经诠释与海斯的阐述不谋而合);同性恋部分的内容则再熟悉不过了,因我曾撰写伦理学论文(同志神学)时大篇幅引述过书中的论点;第四个议题是反犹主义,这个问题不仅是伦理学问题,更是新约神学议题的热门(我对海斯在处理马太与约翰的犹太问题上保留一些意见);最后,当我阅读堕胎的篇幅时,深深被海斯的伦理世界所感动(海斯在这个无太多圣经依据的伦理判断上,成功用叙事进路给予了诠释,字里行间流露出一位牧者的情怀,特别感人)——那也是全书接近尾声之际。

    总体而言,这本著作对我启发很大——无论是神学治学法还是规范伦理学的判断思路,对我而言都是一场新的学习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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