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汉代
二 汉代选举制度
前面讲到了政府组织,那么这许多官从哪来的呢,什么人才有资格当官呢,这是中国政治制度上一个最主要的大题目。在古代封建世袭,做官人有一定的血统,自然不会有此类问题,但到秦汉封建世袭制度已推翻,既不是贵族世袭,也不是根据兵权、财富来掌权。汉武帝以后,选举制度逐渐趋于成型,当时已有了“太学”(如现在的国立大学),但只有一个,学生考试毕业后分两等,当时称“科”:甲科出身的为郎,乙科出身的为吏。郎官是属于光禄勋下面在皇宫当守的侍卫,待在皇室服务几年后如遇政府需要人,则从这里面挑选分发;考到乙科的则回其本乡地方政府充当吏职,从属于地方长官。汉代官吏任用有一限制,地方长官必须由中央指派,包括太守和县令,不能由本地人担任,而从属必须是本地人。
汉代的选举制度,历史上称之为“乡举里选”,各地方随时可以选举人才到中央,选举大体分为三种:一种是不定期的,譬如新皇帝即位或者碰到大的天灾人祸时,需要地方举“贤良”,由政府提出几个政治上的重大问题,通过大家发表的意见来分别挑选;第二种是特殊的选举,需要特殊人才时,如精通外语,善军事等,可以自荐;另外还有选举“孝廉”,地方长官每年必须推举一到两个孝子廉吏,大抵安排在皇宫做郎官。
自此汉代逐渐形成了一年一举的郡国孝廉,十几年来这种孝廉充当的郎官侍卫就饱和了,于是皇帝的侍卫集团全变成大学毕业的青年知识分子了,就把无定期和特殊选举无形搁置了。这一情形从汉代起,政府既非贵族政府,也非军人、商人政府,而是崇尚文治的士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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