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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钟真是敬业,准时六点半响起。我又来了,就是要做打不死的小强。不知道上帝造人的时候,是不是在人体内植入懒虫的的基因,总要做一番斗争才能乖乖地听从自己的意志。
人真实矛盾的动物,似乎永远要与自己做斗争。难怪我们赞美勤劳,因为并非可以轻易做到,而是需要客服自己的惰性才能达成,不然也就不值得一说了吧。
天空依然是雾蒙蒙的,不知道受到了什么诅咒,总是以这幅嘴脸示人。像是一个幽怨的女人,藏起灿烂的微笑,挂积怨甚深的脸。
我向往阳光,喜欢被阳光包裹,哪怕是在炎热的夏天,阳光的炙烤,会让我感受到生命的脉动。冬天就更不用说了,有阳光的日子是幸福的,整个人的心情都变得晴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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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的画,除了《星空》和《罗纳河上的星夜》,最喜欢的就是《播种者》。读梵高传,知道梵高27岁才开始画画,对于很多大艺术家来说,这已经是很晚的年龄了,就算说大器晚成,可他才活了37年,满打满算他正式画画的时间不超过十年。
在活着的时候,生活全靠弟弟资助,而且开销很大。见人就要人家当他的模特,没有模特的时候,就花钱请妓女做他的模特,当然免不了经常嫖妓,甚至还要与妓女结婚,不止一个妓女怀了孕,他死活认为是自己的种,这让他做牧师的父亲丢尽了脸。
梵高重情重义,但又反复无常,孤独就是其忠实的伴侣。后来身体也不好,经常生病,染了梅毒,那时梅毒是治不好的,但是一时半会也死不了。
顺便说一句感染梅毒的还有一批如雷贯耳的人物比如:尼采,贝多芬,舒伯特,马勒,列宁,莫泊桑,甘地,林肯,雨果,同治皇帝……省略号后面比前面的名字更长。
画作不被认可,严格来说在生前一幅画也没卖出去。但就是这样,因为有着炙热的情感与灵魂,仍然坚持画画,画了两千多福,可算是一个只为播种不问收获的人了。当然这只是客观上形成的结果,他自己当时是多么渴望被认可,也许稍稍被认可,也就不会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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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的时候,一见作文就头疼,如今年近不惑却被文字诱惑,想写文章。有些事情真是没有道理可言,就像82岁的杨振宁和28岁的翁帆结婚,逻辑上说不通,但是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事情的发生并不由逻辑支配。
佛说因缘和合,这就是更大的逻辑。
为了提高写作水平,陆续买了很多关于写作的书。虽说是业余爱好,但是既然做了就希望像模像样的做好一点。像跑步,虽然不是要参加什么比赛,得什么奖,但并不表示就可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这个社会有很多人,专业做的事情并不是自己喜欢的,我也一样。自己喜欢的事情如果变成了专业,或许就不那么喜欢了。
再说,世事无常,人心无常,喜欢与不喜欢随着时间流逝与环境转换,也会改变,大如国家关系,小如爱情。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喜欢的时候如漆似胶,不喜欢的时候分道扬镳。
喜欢写作与写不好是两个概念。喜欢写作,但是写不好,所以才需要学习。希望写好,所以才要坚持写,才要做一个勤恳的播种者。像梵高学习,生命不息,播种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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