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的习俗里,我最痛恨最鄙夷的就是这一条。如题。
“大年初一垃圾有向外失财的意思,也不能扫地,扫地会扫走运气、破财。”
还有更过分的说法是:
“应把每日的垃圾集中起来,等到大年初五再一次性倾倒,俗称‘送穷’。”
从小就对于这条规矩很是愤慨:二十一世纪了,这种无聊愚昧的迷信怎么还阴魂不散?况且年初一制造的垃圾会较平时更多,囤积在那里,真让本处女座槽心抓狂。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什么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的广大群众还会如此缺乏安全感以至于把“丢垃圾”和“破财”直接联系在一起?
从经济学纯粹功利最大化的理性架构(rational utility-maximizing framework)的角度来审视这类习俗规范,是无法解释得通的。也就是说,诸如“年初一不许丢垃圾”这类习俗规范并没有理性的收益来维持它生生不息的稳定性。所以,刨除了理性的物质利益,维持这些在当下社会似乎已经失去的,或者说,本身就不存在的内在价值的规范的因素又是什么呢?
我先从习俗规范的笼统作用开始思考。
习俗规范,包括社会礼仪的产生,帮助区分特定群体,标记边界,使之有别于其他群体。它们促进社会团结,而最终有可能会脱节于导致其产生的认知理论——就像某些习俗的产生在当时是为特定现实目的服务的,而其持续只是因为惯性。
而这些非理性规范(我暂且编造出这个概念)本身和支撑它的信念,会被赋予极大的内在价值——它们不再代表抽象概念,即不再是遇上更好的选择时可随意抛弃的普通理论。它们变成目的本身。就像,尤其在我们这一辈几乎不会再有人信奉“倒垃圾就会破财”这一说法的中国社会,人们遵守这条规范,仅仅是为了执行而执行。
再分析人类——兼为行为执行与影响的主体与受体——维持这些非理性规范的原因。
我们知道,人是循规蹈矩的生物,生来就倾向于遵守身边的社会规则,并以超越的“意义”和价值来加固那些规则。这并不是不理性行为,相反地,这样会减少执行每个行动之前进行理性计算的成本,以及防止每个人的算法模式差异导致的社会混乱失序,也会影响我上文提及的规范所促进的“社会团结”。
马克斯·韦伯和涂尔干认为,宗教和宗教观念是社会变化的源头,既是人类行动的动力,又是社会身份的来源。韦伯认为:
“在现代经济学家所作的架构中,个人是主要决策者,物质利益是主要动机;但最终,这架构本身又是新教改革的观念的产品。”
促使人类合作和存活的抽象概念系统,如宗教的教义,产生时可能是理性的。但宗教信仰在信徒眼中,即便证明有错,也从来不是可弃之如敝履的简单理论。它们被视作无条件的真理,如质控其谬误,会受到社会和心理的沉重惩罚。
现代自然科学带来的认知进步,提供了检验理论的实验模式,允许我们改造环境——比如,高等教育让人们意识到新的一年里能不能“送穷”会不会“破财”取决于个人能力奋斗机遇而不是丢不丢垃圾。然而,人类却依然会忍受僵硬的规范模式。
原因在于,人类遵守规则,主要根植于情感,并不依靠理性过程。人脑培养了情绪反应,犹如GPS系统,根据社会行为作出条件反射并促进行为体系的稳定。也就是,这是传统习俗,甚至上升到文化层面,圣神不可侵犯,况且遵守规范的成本也不是太高——一年就忍一次不丢垃圾,无伤大雅。
而且,人类也将情感投入后设规范(metanorm),即如何恰当地阐述和执行规范。如果后设规范得不到得不到妥善遵循,人类会发起“说教型进攻”。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阐释:如果我大年初一执意要去倒垃圾,会被一大群家人亲戚阻拦并严厉谴责。
我想强调的重点在于,这种制度规则的黏滞性相当多的时候会带来消极的影响。很多时候,规则或制度在新环境中变得功能失调,却得不到更换,因为人类已注入了强烈情感——这就导致了很多时候,社会变化不是直线的,随时势变动而作频繁的小型调整,而是延长的瘀滞,继而以剧烈变革的爆发。
之前看过一位政治学家的论著,论及到人类的制度很“sticky”,这是指,制度通常长期延续,只有经受了严重威胁方会有所变革。为了满足某种条件建立的制度,在该条件(即适应、需要这种制度的政治环境)改变或消失时,常常因这种“sticky”得以苟延。
导致这种“sticky”的在于,人类的制度不像基因,可得到精心设计和理性选择——制度的流传凭借的是文化,而不是遗传;它们因各种心理和社会的机制,而被注入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变得不易变革。政治发展因政治衰败而经常逆转,其原因就在人类制度固有的保守性。触发制度变革的外界变化,往往远远超前于接受改革的实际意愿。而政治制度一旦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便会发生政治衰败,甚至剧烈的爆发与变革。
埃及的马穆鲁克王朝没有较早接纳枪械以应对外国威胁,这并不是非发生不可的。最终击败他们的奥斯曼帝国,就这样做了。中国明朝皇帝没有向老百姓征收足够的税金以支撑一支强大的抗满军队,这也不是无可避免的。两件案例中的症结,都是现存制度的巨大惯性,或者说,黏滞性。
周围环境改变时,便会出现新的挑战,现存的制度与即时需求便会发生断裂。既得利益者会起而捍卫现存制度,反对任何基本变化,比如法国。
法国大革命前的法国社会腐败丛生,寻租联合体几乎持续两个世纪,为法国作为主要大陆政权的崛起提供了政治基础。一方面,冠冕堂皇的法国宫廷掩盖着严重的虚弱了;而另一方面,寻租联合体之外的人,都感受到强烈的愤怒和不公,最终在大革命中爆发出来。甚至联合体内的人,也不信奉它的原则。开始并不是国家建设的战略计划,只是防止破产的绝望革新。如果能彻底废除卖官鬻爵,君主政体会很乐意(他们也曾在王国末期做出尝试);寻租者只顾自己,深深陷入这个制度以至于无法容忍改革的想法——这是完美的集体行动的难题:废除该制度,社会整体会受益匪浅;但制度参与者出于个人利益,便会阻止合作和变更。
社会可能陷于功能失调的制度均衡中,因为既得利益者否决任何必要的变革。为了打破这一平衡,暴力或暴力的威胁有时就变得不可或缺,在法国的例子中,它最终导致了法国大革命。
不是说不倒垃圾就会爆发大革命。
我想说的是,我就是要大年初一倒垃圾。不为什么,就为了挣脱这丧心病狂的惯性,就为了把早已不该囤积在现代社会的“垃圾”,揉成一团,丢掉。
References:
1. Francis Fukuyama. 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 Robert Trivers, The Revolution of Altruism[M].
3. Gary Becker, Nobel Lecture: The Economic Way of Looking at Behavior[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4. Max Weber,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M]. (New York: Scrib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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