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之所以想要写这个辩题,主要是因为这个辩题是庞颖学姐提到的,但是我一直没有在网上找到这个视频。正好特别无聊,总想吐槽点什么,就自己尝试着写写
那效仿专业的辩手角度来说,自然首先要给大众先解释一下标题当中所蕴含的各个名词。先来解释一下LGBTQ是什么意思?他描述的就是同性恋这一个社群。其次可能从这一个辩题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与基因相关联的一个名词,就是性取向,但是其标题里面所内涵的另一个与基因相关联的就是基因所注定的一个嫉妒心;
天赋人权追求的是平等、独立、自由。但这是应然的结果,是人基于嫉妒心这一基因所注定的结果。而『性取向是天性』恰恰把论点放置在『起点平等』上面,如果从『天生的,不是后天意识培养的』这个角度说明,只能证明这不是原罪,而辩题论证的是值不值得去争取平权并且被赋予平权,这需要从平权的社会性角度切入。
从实然的结果看,对平等的追求实际上是对规则的追求,而规则意识的产生是人类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反复博弈的结果。可“不平等”是天然的生物秩序,观察动物世界和最近的电影【一出好戏】就知道社会分层是群体生活中必然产生的一种现象,这是人本能寻求稳定感所推动的。众所周知,常见的规则便是法律,如果单一从法律条文来说,任何一条都有其自难其说的漏洞,因为规则从来不是被任何正义理论推演出来的。它取决于人们的偏好,而偏好恰恰是随着社会结构和社会风尚的变化而迁流不居。
所以如果要起一个论点,需要从追求规则平等本身入手,从嫉妒心角度引发共情,从规则不平等的漏洞引发深思。恰如当今关于法律的两种价值观争论:个人良知应不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
像东野圭吾写的《彷徨之刃》中描述的凶手强奸少女致死,法律判责太轻,少女父亲无法接受,手刃凶手,最后成为警察通缉对象。最后警察阻止无效发出的一枪也道出了道德困惑:警察到底是什么?是站在正义的一边,还是为了防止法律被破坏?但是法律是正确的吗?为何又要频频修改?为了保护不完善的法律践踏他人的心也无所谓吗?
再对比,大家爱看的美剧《狙击手》,男主在目睹法律对穷凶极恶的权力者无能为力之后,终于用自己的狙击步枪伸张了正义。不仅仅是美国人,连咱们中国人也特别喜欢这种武侠精神,因为正义在法制触手不及的地方得到伸张,但是回头细想我们为何喜欢这样的武侠小说呢?我们穷尽一生可能也当不了大侠,是否是因为我们本身自认定为弱势群体,所以才特过瘾看到这种可操纵的能力呢?
anyway,别臆想了,操纵不了大的,就从小的开始,隔岸观火是体验不到救火者那一份责任所带来的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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