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在校门口等女儿放学时,忽然听到一个清脆的女声:“喜欢他你就追他呗,怕什么?”好奇的我立即循声望去,却看到我曾经辅导过的一个女生正和她的同学并肩走过去。
发现我在看她们,我辅导过的那个女孩说着“我喜欢,我喜欢……”走远了。哈哈,小朋友长大了啊!不光脸上,我心里都在笑眯眯。
这个女孩只比我女儿高一级,正上五年级。回到家,我跟女儿聊起这件事,女儿却很淡定,说自己班里经常传绯闻,也会有男生敢大胆地朝女生喊:“我喜欢你!”不过,真在谈恋爱的现象还没出现。
我当然会问女儿一句:“你有绯闻吗?”女儿毫不犹豫地说:“有啊!有男生朝我喊过‘某某说喜欢你’,我就当没听见。再说了,我经常和男生们玩,并不是只对某个男生好,谁也找不到我最喜欢哪个男生的证据。”
我听了很得意——作为妈妈,我一直鼓励女儿大大方方地和男生交往,鼓励她和男生们一起玩。我始终相信,异性之间思维有差异,在一起经常互动的话大概对双方都有益。因为,我小的时候经常跟着哥哥们和他们的伙伴玩,所以大受裨益:性情方面不小器,思维会比不与男孩交往的人活跃一点点。
另外,我还有个私心。那就是我认为,与人交往方面与人在审美方面有个共同点:接触的越多,越有鉴别力。一个从不和男孩交往的女孩子,一旦遇到一个男孩大献殷勤,就难免动心;一个善于和男孩打交道的女孩子,则不会随意接受别人的示爱举动。
因此,我认为:鼓励女儿在小学阶段与男生打交道,既可以促进思维发展,又可以预防早恋,还可以增强女儿对男孩的辨别力。何乐而不为呢?
在女儿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就在制定的简要家规里写明各个阶段该干什么事,并且郑重其事地写上了上大学时可以谈恋爱。女儿受此熏陶,知道恋爱是属于长大后的正事之一,也就没了这方面的猎奇心理。
不过,这并不能消除女儿在成长期间会有爱慕对象出现的可能性。“堵不如疏”,我告诉女儿,首先,喜欢别人是很正常的心理,只要在人群中,我们就会有喜欢和不喜欢的人,同性之间是这样,异性之间也是这样,不要把所有喜欢都当成恋爱的喜欢;其次,即使是遇到一个自己特别喜欢的异性,也未必就意味着要与他去谈恋爱,在没长大的时候,默默欣赏对方就足够了;最后,万一真的在青春期遇见了情投意合的人,那就约定长大后再谈恋爱吧,真正的爱会经得起时间考验,经不住考验的感情不值得珍惜。
就这样,我和女儿达成了共识:喜欢,只是喜欢,和恋爱无关。
如果说中学阶段谈恋爱属于早恋的话,那么小学阶段谈恋爱则属于早早恋;如果说中学阶段的恋爱属于青涩之果,那么小学阶段的恋爱则属于无果之花。万一处理不好的话,无论是早恋还是早早恋,都会对一生的心理造成某种伤害。
喜欢,何必早早恋?在不能承担责任的年龄段,最好离恋爱远一点,再远一点……
高英写于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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