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迎着朝阳,踩着露珠,踢踢踏踏上学去。田地里的庄稼跟着季节变化,记忆里墨绿的麦苗、油绿的玉米一直长在路边,金黄的油菜花、苍黄的稻谷立在田里。
隐于无形的树木渐渐的从那一团青黛色的轮廓里分离出来,最后连矢麻草、荆棘、映山红都依稀清晰起来。
一些早起的鸟儿在林间啾啾啾欢实得无拘无束,空气里是浓得醉人的氧气,让早起还瞌睡的头脑一下清醒过来。
这就是我在农村里多年重复的生活,简单得近乎无欲无求。以至于后来到了城市里读书,看到五彩斑斓变化多端的人和事,我一下子傻掉。
傻傻的被校园里培育的花卉所倾倒,因为它的精致;痴痴的被自小在城市里养尊处优的同学所折服。他们有的博览群书,有的擅长舞蹈,有的普通话标准会主持,有的画画很见功底……
而我除了从农村带来的质朴,没有任何可以炫耀的。十六岁的花季,生命在怒放,可我却几多自卑和忧郁。
特别是开始了多愁善感的暗恋,那个白白净净带书生意气的后座,一下引燃了我的诗人潜能。
我把无法言说的思恋和爱慕诉注笔端,凭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误打误撞的闯入了文字的殿堂。
我直抒胸臆,写下了很多直白的热烈的情书似的诗,为我无处安放的灵魂找到了正确的突破口。
我从此喜欢上了坐图书馆。从书架上取一本书,坐在阳光充足的角落里,静静的投进书的海洋里去。
书里有我质朴的石板路,挂满露珠的花草树木,暖暖的晨曦,还有一个人爬山涉水的孤独。
书里也记载了幡然心动的爱情。春意萌动是羞涩的、甜蜜的、美好的,让我不再害怕内心的小鹿乱撞和伴随而来的压抑自责。
蓬勃的青春就像校园里鲜艳的三角梅和月季,终被雨打风吹去。那场至始至终都没有破土而出的爱恋,也如爬满苔癣的墙壁一样,远看色彩斑斓,近看一片斑驳。
唯有对文字的喜好和悟性,在岁月的流逝里毫不褪色,陪伴至今。
今天看贾平凹写的《沈从文的文学》,有很大触动。一是说小时候受过磨难的人容易成为作家,因为磨难多,人情炎凉就体验得多,而文学就是写这些的。
二是成功的作家,必须是天生的一份文学才能,这份才能不是学校能培养的,它是大自然的产物。只要你感觉你在这方面有才,你就好好去发展。别人是无法帮你决定行与不行的,自己才有感觉。
对前半生的坎坷,自己也就有了很好的解释了。我成不了作家,只要能常在文学的岸边行走,都是幸运和满足的。
曾经因为生在农村,让我丧失了很多人生机会。我也曾在喝牛奶长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同龄人面前懊恼和自卑。
爱情里,我摆不准位置,总是仰视对方,自认为是一个草根,而人家却修剪得那么整齐。
不管是青春期的暗恋,还是第一场婚姻,我皆因卑微而产生的补偿心理,强迫去选择与自己不同的存在。
违背自己的初衷,哪来的幸福可言。我是一棵草就得去找另一棵草并肩。一样的生长环境,共同的土壤,让我们彼此休戚相关,命运与共。
爱就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决定干什么事情也是如此。当露珠打湿我的鞋面、秧田里阵阵蛙叫,山林里雾气腾腾,我一个人面对静寂的田野,那份惊喜、神奇和美好是无法用言语来描绘的。
我的敏感和忧思,也在旷野里与生俱来,只是多年以来我并不自知。爱情和生活经历可以是引子,在适当的时候引燃我的内心,让汹涌的文字喷薄而出,一泻千里。我要重新认识自己。
年轻时我爱的是异己,就像一棵草渴望移栽到花盆里,自己相形见绌,别人也甚觉多余。现在明白,我如果是一棵草,就应该长在田野里,那里才有广阔的自由和空间,才有充足的阳光和雨露。
我不再问自己行不行,不管是爱情还是写文,我只想一路走下去。就像小时候在乡间,踢踢踏踏的踩着石板路,裹着露水,和满山遍野的小草一起,在清晨的阳光里清晰地照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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