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炒得火热的范冰冰事件,我相大家都很清楚吧,其中有一个报道我再跟大家述一下,【新华社】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看了这个案件,作为会计人员就知道,牟某广是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在《会计法》中有明确写到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在《刑法》第162条第二款也有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无以下罚金。
其实如果有企业被查出税款来,即使是偷税,按期补缴了就没有刑事责任,而销毁账簿,是直接就产生了刑事责任。所以从这个案件,所有会计人员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要再做这样的傻事。财务与业务、与法务、与税务都是密切相关的,会计做账的底线就是不违法!财务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法律思维。
在此也建议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需学习的几个基本法律知识《会计法》、《公司法》、《支付结算办法》、《征管法》等。
作为人事,看起来就是与人多沟通,多协调,其实人事的工作也是离不开法律的框架,人事需要掌握的基本法规如《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卫生及安全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等。
接下来我也再给大家举个例子:关于加班,在《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但对于 “三期”女员工,公司安排加班需特别注意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公司如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现在生二胎的职工越来越多,人资没有这样的法律思维,自己踩到坑上也不知道哦。
在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中就有法治,故在我们创导“法治”的社会大环境下,不论是人事还是会计都必须要有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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