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高三平安夜,送了本《小王子》给一个喜欢了很久、关注了很久、了解了很久很单纯的妹子。就是这个外表、眼神、打扮、人际都很单纯的妹子开门见山地用一句暗示“你花的又不是你自己的钱”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不该乱花家里钱我家穷这个铁一般的事实。我小心翼翼藏了那么久不希望别人注意的东西,原来随便一个人一眼就能注意到,我这送书的行为在她眼中,是不是就像癞蛤蟆戴上王冠想亲吻公主一样恶心?
她欲还书,我回,不要的话扔垃圾桶就行了,反正到我手上也是进垃圾桶。
我想,你“慧眼”如炬识破了我的“伎俩”,我又何必非得自作多情讲述送你《小王子》是什么意思呢?又何必苦苦哀求你先把包装拆了看看内容?更追论奢求你高看一眼我对我有好感喜欢我?这一切在你眼中,不过是我拙劣的表演分文不值,我这给你的爱、对你的好,对你而言没有任何价值,而若是对你没有任何价值,于我而言也是毫无意义的。
也不是你不配《小王子》,是我的《小王子》配不上你。
这事过去很久了,今天突然就特想倾诉,一写下来莫名觉得有点委屈,鼻子酸酸的,为什么苍天不让我含着金钥匙出生。
是想要我体验亲手获得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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