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里五六十岁的女人,如果男方走了,自己是挺不起来房子的。
子女都有自己的楼房,为了不打扰子女的生活,她们大多选择再往前走一步。
前几年是男方先给一万见面礼,然后每年都另外给一万零花钱,生活费男同学负责,因为女方没有收入,这是不成文的规矩,不然免谈。
这两年水涨船高,所谓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见面礼涨到两万,好看一点的三万,每月一千零花钱不变,其余一切生活费用男方负责,感情好的还给买金灿灿,大家互相攀比,一时间洛阳纸贵。
这种情况下都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把个别钱不怎么足的男生闪了个好辛酸,只能临渊羡鱼,各级领导也没有人说什么,这种情况在农村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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