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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商模式,是下一个10万亿市场?

消费商模式,是下一个10万亿市场?

作者: 正商云购 | 来源:发表于2017-12-16 16:49 被阅读0次

    你,不应该再是消费者,而应该是“消费商”!

    2017电商“双十一”再次刷新历史记录。据悉,阿里+京东“双十一”交易额达2953亿元,其中阿里1682亿元,京东1271亿元。而无线电商的交易额的占比总交易额90%,而这个数据在未来几年,也将保持持续增长,而引领无线电商爆发式增长的源头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功于淘宝客,说的宏观一点则是分享经济的开始,无疑这将会成为下一个风口。

    接下来小编将带着各位来回顾一下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简史

    一、得流量者得天下

    从2013年至2015年的滴滴打车到快的打车“烧钱火拼”,我们应该明白一个很简单的道理,马云和马化腾不是砸钱显露其“土豪”本性,是因为他们知道流量入口的重要性,每多一个顾客就意味着未来多赚多少钱!因为得流量者,得天下!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沃尔玛”和“加乐福”的商家入驻的价值,是由“人流量”决定的。天猫和京东商城的市值也是由“浏览量”决定的,所以,财富的价值取决于“流量”,流量所创造的财富资产叫做“流量资产”。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和未来的万物互联时代,财富的核心点是“流量”。

    通俗点讲,在未来的电商平台,谁的用户多,谁的流量大,谁的平台就越有价值。

    二、流量是谁创造的?

    我们每天都在创造流量,当我们路过沃尔玛,我们给沃尔玛创造了人流量;当我们拿起手机,启动微信,我们给腾讯公司创造了“移动流量”;当我们找到“度娘”,我们给百度创造了“搜索流量”。然而这些大佬们“挟流量以令诸侯”,凭借着“流量资产”富得流油!

    各大巨头、传统生意商家都在争夺用户、都在争夺流量。当他们在用价格战、广告战争夺市场的时候,殊不知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获取更多的用户、更多的流量?

    商家和平台需要顾客长久的忠诚,大型网络平台需要更多的流量,然而顾客和网民有自己的选择权,顾客需要一个赚钱的机会,而厂家和平台拥有这个产品代理的机会。我们换个思维一想,突然茅塞顿开,何不把两者的优势一结合?

    三、生产消费商

    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我们拥有选择的权利,然而厂家和大型的平台拥有创业机会的权利。如果把传统渠道的一些中间费用,作为奖励的形式来给每一个消费者,让他们在消费产品的同时,又多了一个代理权的机会,这样不是可以获得更多的机会?

    其实这种模式已经出来很多年了,像安利、如新、完美等直销公司就是采用了这样的生产消费商的模式。用户既是消费者,又是经营者,只有给了用户足够多的好处,才能让顾客长久的忠诚。所以我们看到,为什么这样的直销公司经历了这么多年都能蓬勃发展,因为这样模式是符合人性的需求规律的。

    那么在移动互联网领域,如果巧妙利用这样的模式,将爆发出无穷的威力,让我们来看几个经典的案例。

    四、移动互联网B2C+OAO+F2C+会员制+合伙人

    正商云购:B2C+OAO+F2C+会员制+合伙人”五位一体的新零售生态链,融合“智慧商圈+自媒体矩阵+聚合支付+分享经济+社交电商”,打造“本地化、区域化”的生活服务平台,与消费创富相结合的新零售生态链,搭建城市、县域智慧商圈运营服务平台。

    五、颠覆一切

    面对移动互联网,这头“怪兽”,所有的行业都将面临颠覆性的改革。世界500强柯达破产了,索尼公司也破产了,昔日手机霸主诺基亚也没落了,其实这个时代,打败你的只有你自己!当移动互联网思维遇见了更符合人性的生产消费商模式,将打劫过万亿的电商市场。马云的淘宝网在未来几年都会开始走下坡路,他正面临着生与死的抉择,你还有理由去拒绝改变吗?狼真的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六、要成为合格的消费商只需要记住这两个词:

    消费力和影响力:

    消费力就是真正具有购买产品的实力,比如说保健食品,你不是冲着一个所谓的发财机会而去购买的,而是因为自已真的需要这个产品。

    影响力就是你日常的言行能够让你周围的人信任并且跟随你行动的一种能力,人们相信你的人格魅力和判断力,请注意,是吸引而不是说服,是意见和行动的领袖,而不是推销员或是忽悠人囤货的传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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