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当事人,叫甩手掌柜。
去年接了个离婚案,是第二次起诉了,诉状交上去后,法院通知交诉讼费,我把通知发给她,她说把钱转给我,让我代她交。
我当时正忙,就说你自己交下吧,微信扫码支付或转入其指定账号都可,想不到她突然来了句:“这点小事都要我干,我请你干嘛?”
我一时哑然失笑,回敬道:“是的,如果你认为请律师办你自己能办的这种小事,你又何必请律师呢?”
她不再理我,但自己把钱交了。
好些天后,传票下来,我拍照发给她。
她说:“那天我可能有事了,你去一下就行了。”
“离婚案件法律支付宝要你自己到庭的。”我解释道。
“我不是请律师了吗,不是委托你了吗?”
“我早跟你说过了,离婚案件的原告,无特殊情况必须本人到庭,否则按撤诉处理。”
“那你给我去调查取证了吗?我老公出轨的事,难道他不承认就没办法了吗,人家都说,调查取证是你们律师的事?”
关于她说的这些,其来委托之前就跟她说得很清楚了,我只得再重复一遍。
幸好,最后的结果如了这位当事人的意,我才没被多说什么。
虽然是老律师,识人无数,对当事人的误判也在所难免。
甩手掌柜型的当事人,什么事情都要律师干,动不动就说不然我要请律师干什么,仿佛律师是他的佣人。
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