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二十多年,碰到了许多奇葩的当事人,不过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本系列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有个美女来咨询,要和他丈夫离婚,我问她原因,说是丈夫精神出轨了。
人们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可这个美女显然是醋做的。
我笑了,这样也要离婚,法官要365天上班了。
我说我也精神出轨,我出轨聊斋中那些花妖树怪、狐女艳鬼,你管天管地,你还管人心中偶像、梦中情人?爱是不能强迫的,婚姻法规定了夫妻间的相互忠实义务,这也只是限制人的行为而不是思想。
她瞪住我,满怀期待。
我告诉她,《 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个老婆就做得很好,她像你一样非常漂亮,可她老公还不满足,经常要去妓院倚翠偎红。
她就跟老公说:"我能幻化,只要你喜欢谁,我就能变化出她容貌,只要你心里想到哪个美女,我就能立马变成她的样子立在你面前,随你玩乐,这样你再不用千金买笑了。”
老公试之,想起了某楼的头牌,老婆倾刻换形,与真无二,老公喜不自胜,天天换新娘,遂不复外出。
临了我说,你把自己修练成你老公精神出轨的对象那样,不就万事大吉了。
她白了我一眼,反问我一句:你是律师吗?
然后气哼哼地甩手走了。
听说,几天后,她还是起诉离婚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