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阅读《写作这回事》的第四天,谈到了作者本书的核心部分:论写作。
金先生说想成为作家,必须做到多读、多写。
你读的越多,下笔或者敲键盘时才越不会显得像个傻瓜。
以前我是一个没有看书习惯的人,一年也看不了几本书,在读书那会儿,每次老师要写周记作业上交,写出来的文字自己都看不下去,语言水平一团糟。
可经过这半年看书习惯的养成,阅读的积累,从刚开始的写读书笔记要花半天挤出来字,到现在写的开始顺畅起来了,虽然还写的不好,可也是在与之前的自己做对比,算是有点小进步吧。
阅读的真正意义在于,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
你拿起来读的每一本书都对你有教益,写得不好的书比好书通常会带给你更多教益。
金先生读书并非为了学习写作,单纯的就是因为自己喜欢。
要是不能乐在其中,就不能成器。
写作对于我来说并不是第一眼就喜欢的东西,因为书读的少,自己不擅长,怕写不好就没有去尝试,可是慢慢接触下来,还是觉得挺有意思的,可以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下来,还能与作者的思想有碰撞,挺酷的一件事。
我就是想的太多做的太少,先写,再改。
写作就是不要圈定在一个固有的圈圈里,喜欢什么就写什么,注入真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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