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
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是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于2018年3月13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设立。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到:为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需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整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主要职责:研究、拟订、审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法律草案,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等。
感:
第一感觉是为什么要把其他三个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分离一部分出来重新组建一个新的专门委员会,换句话说就是即便为了加强社会建设,推荐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难道之前的专门委员会就无法做到呢?
思:
社会发展新阶段,社会治理尤为重要。社会建设委员会的成立离不开社会治理日益重要的大背景,社会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需要统筹才能达到好的治理效果,如果职能分布在三个专门委员会,就会面临协调难、不成体系等问题,无法适应新时期对于社会建设的要求。所以,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刻不容缓,十分必要。
行:
完善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通过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制度环境来指导大家的行为是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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