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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诺必然寡信!

轻诺必然寡信!

作者: ca55f94e75e4 | 来源:发表于2021-10-31 09:03 被阅读0次

    小区的一位邻居多次来咨询问题,原因是她楼上的邻居天天制造噪音,几年来搞得她家人都休息不好,双方发生矛盾。社区调解过,也报警过,但楼上邻居依然故我。甚至有些报复性地变本加厉,制造噪音更加频繁。她打算起诉楼上邻居,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她所谓让楼上邻居付出代价,就是不仅要让楼上邻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还要让他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并希望笔者能代理她的案件。

    经过对她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可以看出提起诉讼是没有问题的,让对方停止侵害也没有问题,也可以要求赔礼道歉,但要让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并不是很充分。

    在诉讼中要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有较为严重的损害程度。虽然楼上邻居对她一家有持续性的噪音干扰,给他们家人造成持续性的精神困扰,但没有造成明显的精神损害,没有精神失常,抑郁或者焦躁的不良后果。即便有一定的精神损害症状,但也要证明损害是由对方行为引起的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她提供的证据显然达不到证明目的。

    笔者虽然也和她一样痛恨噪音制造者,希望依法制止和惩罚危害邻里和谐的行为,但律师作出任何判断和决定,都要以证据为基础,在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能作出不切合实际的判断和承诺。

    当事人希望自己的诉求都能依法得到满足,也希望律师能够为自己伸张正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最希望律师能满足自己的愿望,他们最希望听到律师能够承诺他们的案件没问题。

    但轻诺必然寡信,如果通过诉讼不能达到当事人的目的,律师就不能迎合当事人的意思,轻易作出令当事人满意的判断或者承诺。那样最终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也会损害律师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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