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作者: 炎紫炎紫 | 来源:发表于2019-01-14 11:00 被阅读11次

    我喜欢养花,喜欢在家里的阳台上侍弄那些花花草草。

    我养花,不期花开得姹紫嫣红,有绿色的叶子就行。当我在阳台闲坐,看见那些绿色攀缘而上或者垂泻而下,让白日里的客厅有了淡绿色的影子即可;当我坐在书桌前读书,一抬头,看见有一抹绿色在眼前跳荡,让我觉得眼睛里有水色滋润就行;当我在卧室里午睡,迷迷糊糊看见窗台上的花叶在夏风吹进的时候晃动,觉得屋子里的氧气味儿十足就好。

    最喜欢那盆绿萝,是搬来现在住的房子开始养的,最初是从姑姑家剪来的三截短枝,只有一两片叶子,天天看着他们,总不见动静。一直等了大半年的样子,他们才开始疯了一样抽条长叶。

    现在,那三截短枝,在花盆里旋绕,然后向上攀爬,爬到客厅屋顶以后,顺着我给它拉的线拐弯再拐弯,来来回回在客厅的两面墙上绕了好几圈,我家客厅就一年四季都绿植盘旋,玉影婆娑,收获了一屋子的绿意。

    我养花,也不非得名花贵草,我喜欢的是看他们一点点长大的过程。我很少从花店买那种人高马大的盆景花,我家好多花都是由一粒小小的不知名的种子开始的,种下,发芽,长叶,开花,一日日的惊喜都是花儿的变化带来的;或者就像那盆绿萝,是从三两个短枝养起的;更有甚者,是捡来的。

    阳台上有一盆不知名的花,应该是仙人掌类的,年年长得郁郁葱葱,年年长新叶发新枝,是一盆有历史掌故的花。它是别人扔在垃圾堆里,我不嫌弃捡来的宝贝,原先的主人许是嫌弃它长势不优雅吧!来的时候尺把高,精神不振的样子,来我家以后,命途多舛,那一年家里没有暖气,它被冻坏了半边身子,至今身上还残留着已经变成木质的硕大的伤口,黑洞洞的,难看。可是,几年下来,它还是长得很高且壮硕茂盛了。曾经的伤疤也用越来越茂盛的枝叶挡住了,不仔细看是发现不了的。

    他每年春天长新叶新枝,秋天叶子枯黄萎落,可是像仙人掌一样的枝干四季常绿;它耐旱,许久不浇水也看不出衰败迹象;它不怕晒,越是有太阳的地方越是长得精神。这样的花,不上讲究,没有名气,正是我这样的凡夫俗子喜欢的。

    我喜欢喝茶。

    我不懂茶,我就喜欢在喝水的时候在杯底撒上几片翠绿的叶子或者几根褐色的梗儿,然后看他们在沸水里上下翻腾,施展浑身解数,释放浓浓的淡淡的颜色,发出清幽淡雅的香味儿。

    我也不是一点不懂。我的喝茶,与季节关系甚是密切。夏季里,我喜欢喝绿茶,总是细碎一些的嫩芽儿,色泽黄绿,滚水一浇,茶汤绿幽幽的,透着清凉,喝一口,青草的味道在唇齿间游走,细密的汗从额头鬓角渗出,从里到外就有一波又一波的凉气儿散出来。冬季里,我喜欢喝红茶,最好是普洱,深郁的浓红色,阳光穿透玻璃杯,穿透清亮亮的茶汤,光斑随之晃动变幻;一点点焦糊的味道,有小时候偷吃烤馍片或者烧土豆的味道,喝到嘴里不甜不涩,咽到肚子里,能感觉到那一股温热缓缓下流,胃里暖和了,冬天就不冷了;茉莉的味道馥郁芳香,最适合秋风渐起的时候;龙井的叶片根根竖起,春天的芽叶纷纷冒出了头。我不懂,但我喜欢。

    身边有几个好朋友,都知道我爱喝茶,我一说要去和她们坐会儿,都会提前烧好水,搭好茶,等着我。这时候,茶是不挑的,什么都好。最妙的是和朋友闲坐的一个下午,茶水一杯接着一杯,话题一个换了一个,时光流逝而不觉,日影西去了也不舍的离开,回家的路上,嘴角还挂着茶香和笑纹。

    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来一杯茶,放在桌头,袅袅的白气腾起,我或者备课,或者批改作业,或者写几个字,间或抿一口茶,工作就不那么乏味了。办公室的妹妹们喜好各有不同,喝蜂蜜水的,喝咖啡奶茶的,各种香味弥漫在角角落落里,从来改变不了我对茶的初心。

    我曾经想过学一点茶艺,了解一些茶的知识,或者就读一读《茶经》,都作罢了,我喜欢喝茶,就那么懵懂无知地喜欢着,这就够了。

    我喜欢读书,虽然我读得并不多。

    我读书率性,自由,无所谓经典,也无所谓文史哲,到了手里,喜欢就行。

    我读书不拘泥,不讲究。特别喜欢的,三遍五遍,包括前面的序后面的跋都不放过;一般喜欢的,翻得飞快,一目十行,囫囵吞枣,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喜欢的干脆放下,绝不通融。

    记得大学时候喜欢张曼娟,把她的《海水正蓝》读了,又抄了一遍。现在看来有些疯魔,许是文章里那爱情故事正切合了当时的心境吧!读《巴黎圣母院》硬是把译本序抄了二十多页。哈哈,好笑吧!读《平凡的世界》,一把鼻涕一把泪一把泪,硬是在沙发上窝了两天,那得多费人呀,可是我喜欢呀!

    我读书也不执着,全凭感觉。最喜欢的看书方式是一卷在手随手翻,翻到哪里看到哪里,看过的再来一遍也无妨,没看过的也不觉得遗憾。高中时候学习也是这样的,告诉自己书要天天看才能记到心里,倒是天天看,可是这翻到哪里看到哪里的读书方法毕竟落下不少内容。

    上班后有三四年不教课,在阅览室呆过,书真多,尤其是各种杂志。喜欢读《当代》,期期必看,不知道看了多少小说,不过现在一点印象也没有。书读到这份上我也是服了。

    读书,我还是喜欢纸质的,不喜欢电子的。虽然后者内容多,前者花费多。纸质书让我心安。电子书冷冰冰的,听不到哗啦哗啦翻书页的声音,看不见读了多遍以后书页上留下的印痕,闻不到淡淡的纸香味儿和油墨香味儿,千书一面,有啥读头。我更愿意花钱买书,抱回家里自己看。

    花销嘛,有一点。曾经有一位老师说,每天一元钱,三百来块钱读十来本书或者定三四样杂志,不贵。这话一下子让我释然,再不觉得买书浪费。再说,谁规定一本书必须从头看到尾,有喜欢的,读了就行;看了一篇也未尝不可。买一本书非得一页不落地看完,那该有多大的负担呀!

    我的喜欢读书有点假,不过,假模假样能读一些,我也满意。

    我喜欢写字,写得不多也不好,但是真心喜欢。

    我的写字的历史可以追溯的小学二三年级。上二年级的时候,经常造句,我总会把句子写得很长而且绝不重复,那是彼时学习生活中的一大乐趣。三年级,开始学习写日记,也是从从那时,我养成写日记的习惯,一直到大学毕业。可惜的是,用过的本子都散失了,我一个也没有保存下来,有些写过的内容隐隐约约有点记忆,觉得自己写得不错,保存下来应该是有一点小价值的吧!可惜!

    印象最深的是一个自制的日记本,很寒酸,是我把一些用过的英语本那些留下来的一页半页没写字的纸张裁下来,一张张割齐,对折,从中间钉了书钉,本子展开了也就比现在用的手机大一点点,可是却被我写得密密麻麻。

    小时候的我,觉得文字真是奇妙的东西,一个个方块字颠颠倒倒前前后后地组合,组合方式稍稍变化,表达的内容就千差万别。一样的几个字,随意的排列组合,迥然不同的内容,人人有自己的想法,个个有自己的风格。你说奇怪不?

    好写字,那写作文好像就不是啥难事儿了!我学习成绩一般,读书期间唯一能够入眼的就是作文,多数都会成为例文,贴到教室后墙“作文园地”,供同学们欣赏;在课堂上被老师当众朗读,大力赞赏。那种感觉真好。

    我的写字,纯属爱好。可惜的是,大学毕业以后中断了,毕竟写字不是一件轻省活,我也不算是一个勤快人。欣喜的是,工作中又遇到了志同道合且笔耕不辍的一些伙伴,那就互相鼓励,我的写作终于没有彻底荒废。近两年,我好像写了不少吧,我自己认为是这样的。挺好的。

    其实,我打从内心喜欢的,还是用文字展现美好的过程。一朵花开的美好,一个生命成长的惊喜;一句话里的深情,一段友谊天长地久的珍贵;一个日出的早晨,生命张扬的朝气;一个落雨的午后,灵魂自由的求索……

    世界的变化日新月异,我们的脚步有时候追不住,可是我们用心灵沉淀的文字却从来不落后。它不张扬,也不自卑,如影随形,从未远离;像阳光和氧气一样,滋养着我们的心灵。

    文字堆叠的是思想,也是情感,人生的喜怒哀乐,生活的酸甜苦辣,一行行写下去,苦的会变成甜的,哀的会变成乐的。这,也许是我喜欢写字作文的原因吧!

    养花,喝茶,读书,写字,尽是雅事,全有闲情,你肯定以为我要买是个极其优雅的人,要么是个装模作样的小资女人,其实,我就是俗而又俗的普通女人一个。有一份工作,兢兢业业干着,是为养家糊口;有一个小窝,冷冷暖暖呵护着,是为享受生活;有几个朋友,不紧不慢相处着,是为融进这社会……

    我只是想,做一个有所喜好,有所喜欢的人,让工作不至于单调,生活不至于乏味,人生不至于孤单。

    喜欢着我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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