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情人》

作者: 简Jane_lm | 来源:发表于2019-10-17 22:42 被阅读0次

    读完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我感到无比的沉重,虽然结尾和开头一样经典,一样给人轻快而温馨的回忆,但是中间很长一段时间让人读得很累。

    这篇名为《情人》的书,也并非完全是在讲爱情。

    女主人公第一次见到那个中国男人,其实一切都是计划好的,她往那一站就是在等人上钩,不是那个中国男人也会是别人。母亲让她穿成那样,就是为了吸引男人的眼球。所以从始至终,她和他在一起,并不是因为喜欢和爱,而是为了钱。

    所以,当她上了黑色小汽车后,恍惚间,一种悲戚之感,一种倦怠无力突然出现。周围一切都暗下来了。这一系列的描述,都表明女主人公是不情愿的。并因这件事从此抱憾终身,惋惜不已。

    所以《情人》只能是“情人”,而不会是“爱人”。从开头和结尾来看,那个中国男人也许对她是深爱的,但是他太自卑,太胆小,太懦弱了,无法反抗父亲。“他的英雄气概,那就是我。他的奴性,那就是他的父亲的金钱。所以他总是在哭,他找不到战胜恐惧去取得爱的力量。”

    所以他最终还是因为种族观念和无力反抗父命,或者说父亲的金钱,告别了女主人公,并把这种情潜到可怜的中国妻子身上,这对那个女子该是多么的不公平!

    两人明明知道没有未来,彼此都只是利用,沉迷在现在。

    除了她和中国男人的故事,本书另一条线而且重心应该是在写家庭的悲剧。

    这个家庭生活的根本问题是贫穷,天天都有印度商人来讨债。贫穷使他们学会三缄其口。这个家庭从不说谢谢,从不过圣诞节等,看起来完全没有人情味儿。家庭成员长期是自我冷漠、粗暴冷酷。这个家庭就是一块顽石,凝结的,又厚又硬,不可接近。不仅不通话,而且彼此谁也不看谁,被看的人根本不值得去看,交谈这个字眼是被禁止的。

    这个家庭的母亲总是以一种伤人的口气讲她两个儿子如何强悍有力,他对他两个儿子那种强有力的自豪,就像从前为他自己的兄弟强有力感到自豪一样。母亲对大儿子无比的溺爱导致了最后大儿子嗜赌,偷窃,卖掉所有家产,最终凄惨地死去。母亲竟还说大哥肯定是三个孩子里最聪明的那一个,最有”艺术气质。最精明。还有,他是最爱他母亲的。这和中国一些母亲的溺爱多么相似。

    而女主人公也对大哥的话唯命是从,不敢违抗,正是一家人的纵容使得他“多行不义必自毙”。

    这个大哥无论在任何地方都要做恶,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就过不去。作者把战时的色调和童年的色调说是一样。并把战时同大哥的统治混淆不清。战争就像他那个人到处扩张,渗透,掠夺,囚禁,无所不在,混杂在一切之中。他是家中的流氓,撬柜的小偷,一个不拿凶器杀人的杀人犯。

    但,他们也曾有过天真快乐的时刻,比如母亲让大家把房子里面上上下下彻底冲洗一次的时候孩子们高兴极了。母亲也笑着,甚至弹起了在师范学校学会记在心里的乐曲。在什么都忘却的时候,在冲洗房屋这样的时刻,可能与母亲所祈求的幸福欢悦最为协调。她又是奏歌又是笑,还站起身来边歌边舞。这是本书少见的,在这样的人家里也能够感受到幸福的时刻。作者甚至写到大哥有时也是会笑的。

    后半段,还写到母亲的一些美好。

    如母亲每年都要花钱找专人和摄影师给孩子拍照,回国度假总是把她的孩子的照片带回去拿给她的娘家人看。从她处事绝不半途而废,绝不撒手不管,对待自己的姐妹,对待艰难困苦,在这种属于种族的荒诞的大智大勇之中,我们可以发现一种深邃的动人的美。

    总而言之,这本书的女主人公身为一个十几岁的女子身上却已肩负起家庭的重任。她被自己的母亲打扮成勾引男人的样子,又被母亲允许留宿在外。她过早地品尝到人生的酸甜苦辣,承担了生活的柴米油盐,见尽了人世的沧桑。深入骨髓的经济上的窘困,和骨肉血亲之间的憎恨,是让她无法活下去的毁灭性力量。她在中国情人身上寻求爱欲的宣泄,正是对现实中死亡阴影的回避。她渴望从中获得生命的新形式,找到活下去的新理由。通过身体对爱欲的渴求,让我们看到了少女内在的无助、惶恐、空虚、苦闷。在眼泪中,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少女的成长,而这种成长总伴随着流泪和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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