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玲是一个长相清秀的农村小姑娘,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说起话来轻声细语,好像怕吓跑了听话的人。
玲玲的家住在一个山坡脚下,总共三间泥瓦房,住着家里四口人。玲玲的妈妈据说是东北过来的,经人介绍给了她的爸爸,由于娘家太远,等于对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帮衬了。
在玲玲和妹妹还在上学的时候,周围邻居都过上了富足有余的生活,只有他们家还是稍有拮据。农村的重男轻女的思想,让玲玲爸爸对给她生了两个女儿的玲玲妈妈动则打骂。觉得没有传宗接代的儿子了,生活过得没有奔头了,整天就知道喝酒,喝完酒跟她妈妈干架,干完架就躺床上呼呼大睡。家里所有的生计问题都落到了玲玲妈妈身上,她白天下地干农活儿,晚上去工厂上夜班,还要一天三餐做给醉酒的丈夫,否则又要被打。因为一家四口饭量惊人,每年的收成都不够自家填饱肚子,还要额外地再买些。
玲玲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转眼到了初中毕业了,反正成绩也不好,家里也不见得有多余的钱供她再继续读下去,索性就辍学了。初中毕业的玲玲,没有学历,知识文化水平不够,也不够法定打工年龄,哪里能有什么好的工作适合她呢。
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玲玲那个村四面环山,有头脑的人都开起了一个一个的石材加工厂,玲玲的妈妈就拖别人给她找了个看大锯的活儿。工作很轻松,人坐在锯房里对着电脑看着就行,时不时出去看下石头切割情况,就是有点儿脏,到处都飞着石头切割时的粉末儿。然后夜班的时候稍微熬下,对于十几岁的小姑娘而言,熬夜也还是接受的了的,毕竟年轻,有这个精力,只要钱赚得多就行。据说做得好的人,一个月万把块钱是没问题的,这对于玲玲这样的家庭状况而言,无疑是个很大的助力。
玲玲毕竟年轻,心里还是活泛的,在她那个压抑的家庭里呆了十几年,时刻寻找着摆脱的机会。恰逢在石材厂工作的契机,玲玲认识了几个莱州的年龄差不多的男孩子,于是连招呼都不打就离开了石材厂,跟那几个男孩子混在一起。起初家里是不知道的,后来给她介绍工作的人碰到了她妈妈埋怨了几句,说不想做就不想做,最起码等到人家找到人接手再走啊,弄得介绍人都没了面子。玲玲的妈妈才知道她不在那里做了,可是女儿什么都没说,还是如同往常一样夜班的时间不回家,去哪里了呢?介绍人又说,人家工厂的说了,你女儿跟着几个男孩子在一起玩呢!
玲玲还不知道东窗事发了,晚上回到家跟父母大吵了一架,收拾了几件衣服连夜又走了,然后再也没有回家。
时间还是如往常一样走着,玲玲消失了后,他爸爸慢慢变得好了些,可能是年龄大了,也看淡了一些事情,知道去找个活赚钱了,妹妹也还在继续上着学,比玲玲有出息多了,家里的生活也慢慢好起来了,只是没有人去找过玲玲,不知是找不到,还是不想找?
玲玲走后的第五年,全家都准备年货的时候,玲玲回来了,带着一个跟她有七分像的小姑娘,大约5岁的样子,扎着两个麻花辫。玲玲说,我是回来拿户口本的,当年跟着莱州的那个男的走了以后,第二年生了个孩子,一直呆在莱州,因为不到年龄结婚,孩子一直是黑户口,现在回来拿户口本登记,让孩子上户口后可以上学。
就这样,玲玲拿走了户口本,再回家的时候,带了那个男的,她的新婚丈夫一起回家见见岳父母。然做父母的,纵然再狠的心,对自己的儿女的时候也是会瞬间软化的,所以即使多不满意自己的女婿,可是生米早已煮成了熟饭,玲玲也早就没有了别的选择,就这样这个荒唐的婚姻被接受了。
玲玲结婚了,夫妻俩把孩子留在了莱州老家,便相偕去北京打工了。又是五六年玲玲没回自己父母家。然后再回去的时候,玲玲是带着一身伤回家的,她说,我要离婚了,那个男人闲我没生儿子,只生了两个女儿,就时常跟我吵架,喝酒后拿刀砍我。说完伸出了两只裸露的胳膊,都是一条一条的红痕,夹杂着青紫,很是瘆人。
然而,玲玲没说的是,他们在北京打工期间,还是跟年轻时候一样,自由散漫惯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时不时被老板炒鱿鱼,还整天胡吃海喝的,根本没赚到钱。就这样,玲玲的婚姻,始于最初荷尔蒙的吸引和无责任心的浪漫,最后终结在了柴米油盐的吵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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