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七十二
原文
余游南岳,往谒衡山令许公。其仆人张彬者,沅江人,年二十许,见余名纸,大喜,奔告诸幕府,以得见随园叟为幸。既而许公招饮,命彬呈所作诗,有“湖边芳草合,山外子规啼”、“远岫碧云高不落,平湖萤火住还飞”之句,果青衣中一异人也。性无他嗜,酷好吟咏;主人赏婚费,乃不聘妻,而尽以买书。
译注
我游览南岳,去拜谒衡山县令许公。他的仆人有个叫张彬的,沅江人,年龄大约是二十岁,见到写我名字的纸片,大喜,奔走相告各个府僚,把能够见到随园的老叟当作幸事。后来许公招待我喝茶,命令张彬呈上来所作的诗句,有“湖边芳草合,山外子规啼”、“远岫碧云高不落,平湖萤火住还飞”之句,意思:湖边花朵闭合,山外杜鹃啼叫。远处山峰碧空中的云高挂不落,平静的湖面萤火虫停下来又飞走了。果然是一个特别的青年人啊。本性里没有其他的嗜好,酷好吟咏诗句;主人赏赐他的结婚费用,却不去用作聘礼娶妻子,而全部用来买书了。
衡山,又名南岳、寿岳、南山,为中国“五岳”之一,位于中国湖南省中部偏东南部,绵亘于衡阳、湘潭两盆地间,,主体部分位于衡阳市南岳区、衡山县和衡阳县东部。衡山的命名,据战国时期《甘石星经》记载,因其位于星座二十八宿的轸星之翼,“变应玑衡”,“铨德钧物”,犹如衡器,可称天地,故名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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