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篇***职业罪犯(之二)
走出看守所的胡为,深吸了一口自由而新鲜的空气,马上就露出了一个会心的微笑 ,一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衰样。
原因就是,这次坐牢,胡为并没有吃多大的亏、受多大的苦,一路轻松惬意,既没有伤及皮肉,更没有触及灵魂,既算不上教训,更长不了记性。
之所以会这样,既因为历史的问题,也取决于现实的状况。
历史的问题在于,之前胡为进过看守所(当年“土鸡”受伤的事),也就轻车熟路,知道里面的规矩,了解里面的情况。
现实的状况在于,到处都是“自家兄弟”,不仅可以相互照应,而且人多力量大,掌握了主动权,反过来还能欺负其他犯人。
胡为他妈,虽然没有能力把人保出去,但她把平时胡为“挣”来放到她那儿的钱,每月准时送几百进看守所。
如此一来,胡为在里面,每天不断香烟,还能吃“小炒”,完全过得是“神仙日子”!
从某种意义来上说,在看守所这两年,以及投资“福润德”得到第一次分红后的那一年,都是胡为过得最“轻快”的日子,无忧无虑,不“愁”吃穿,既不用起早贪黑,又不必当惊受怕,每天的生活也十分有规律 ,连人都长胖了一些。
唯一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在里面被动的“享受”,一个是在外面自由的“潇洒”。
这两年的“班房”生涯,给胡为留下了这样的印象——坐牢,并不像传说中和想象中那么可怕,但圈禁的时间不能太久;时间太久,就会与社会脱节,思维会变得迟缓 ,反应也慢,显得特傻!
比如说,他妈来看守所门口接他回去,第一件事就是要他向十字路口撒一把钱(当然都是毛票小钞),他不明就里,更觉得可惜,一问才知,这是新近流行的一种“转运”的“风俗”——把自己身上的霉运,随钱一起扔掉,捡走钱的人,也带走了霉运。
再比如说,他怨他妈不该买一套新的休闲服,而应该买一套新的西装来,好让他出狱当天,显得更精神更气派;而当他在街上走了没多久,就发现,但凡具有一点“操哥”气质的人,如今都穿着一身的休闲服,反而一身笔挺西装打扮的,不是急匆匆的上班族,就是进城消费的农民暴发户。
还比如说,他饿了,想吃一碗肥肠面,一进馆子,服务员就冲他热情的大叫“老板” ,而他完全反应不过来,以为不是叫他而是叫别人,因为两年之前,成都社会上流行的称呼是“师兄”或“朋友”,如今的变化,让他一时难以适应。
总而言之,一切都有很大的变化,大街上 ,车多了,人多了,各种商店多了,新奇的玩意儿就更多了。
最大的最直观的最明显的变化,要数胡为他妈何素芬。
第一个变化就是显老了,显得比实际年纪要大得多,头发花白,皮肤暗黑,皱纹渐深,眼袋渐凸,完全没有了昔日“健妇”的风采。
怎么会不老呢?
几年时间,一连串的打击。
先是失去了自己的丈夫和一个儿子,无论是对于一个妻子,还是对于一个母亲来说 ,都是天底下最大的损失和最大的伤痛,几乎一下子,就将她的心掏空,她的情伤透!
还没缓过劲儿,歇口气,几乎又是同时,遭遇了债务危机,令她这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女人,仓皇应对,措手不及。
没过多久,不争气的幺儿又败光了家产,让他们母子从有家难回到无家可归,居然在生养自己的故土城市中漂泊。
不消停的幺儿,很快就又出事了,触犯了国家的刑律,被关进了看守所,不仅不能照顾她,而且反过来要她来供养和照顾。
这一头,儿子还没放出来;那一头,自己的母亲(何仙姑)又去世了;世上从此少了一个牵挂的人,也少了一个可去的地方 。
一桩一件,点点滴滴,加在一起,就成了一支命运的大手,将人玩于鼓掌之间,让人沧桑萧瑟,令人满面尘霜。
“老”了的何素芬,更依恋更在乎更宠溺她的小儿子,因为,这是她唯一的亲人,也是她所有感情的依托、全部精神的支柱。
另一个变化,就是何素芬更实在也更实际了——她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这个儿子是靠不住的,生活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只有她自己!
具体表现为,她吧自己在城郊结合部租住的一套二的住宅,开发成了,一个简易的“棋牌俱乐部”,摆上了几桌麻将,提供二十四小时的茶水服务,顺带买点香烟零食 ,煮几碗面条,一天能挣个二三十元,一个月下来,除去房租、水电、经营成本以及自己的吃喝,还能净落个四、五百块钱 ,就攒下来,给自己养老送终。
如今,儿子从看守所出来了,凭她现有的经营状况,单单维持他们母子两的吃喝,应该没有多大的问题。
然而,何素芬心里十分清楚,如果儿子是个吃饱穿暖就能满足的人的话,他们家也不会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她儿子也不会走到现在这样的光景,一句话,胡为还得折腾!
对于这个幺儿,她也早就没有了是非观念 ,失去了道德底线:只要儿子不吃亏,干什么她都支持;只要儿子能挣钱,干什么她都无所谓;蒙拐骗,乃至杀人放火,只要不被抓住;甚至抓住了,只要能躲过枪毙,她都愿意,都要月月烧高香,天天念“阿弥陀佛”!!
她唯一叮嘱儿子的是,不着急,慢慢来,看清楚,想明白,再出手,也不晚!!!
在这一点上,胡为还真听他妈的。
原因之一,是急也没用。
原因之二,是“英雄所见略同”,母子二人不谋而合,又或者“知子莫若母”,双方只是分别用语言与行动,来相互安慰而已。
比自己母亲更了解自己的,当然是胡为他自己!
胡为早就把自己,“看清楚”、“想明白”了。
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当好人,是不可能的了;至于做坏人,因为天生不够心狠手辣,加之有些贪生怕死,所以上不了“档次”,坏得不够分量、不够彻底,当不了“大坏蛋”;所幸自己还有点小聪明小伎俩 ,养家糊口完全没有问题,发家致富只差一点运气。
于是,闭门修养调整了不长的一段时间,胡为开始了,在社会上走动,在江湖上探寻,欲重新找一条,既能生存更能生财之道。
如果说,“偷东西”和赌博一样,会让人上瘾,而且不容易戒掉,恐怕很多人,都不会相信。
然而,事实确是如此!
“现代心理学”告诉我们,所谓“瘾”,是指由于神经中枢,经常接受某种外界刺激,而形成的习惯性反射,具有一定的心理依赖性,短时间内不容易改变的行为模式。
以“毒瘾”为例,就是一个人的神经中枢,因为经常接受精神类药物(毒品)的刺激,而形成诸如幻听、幻视、幻觉等等之类美妙感觉的习惯性反射,并逐渐发展为十分强烈的生理与心理的双重依赖,从而成为一种危害自身健康且恶性循环的行为模式,要彻底改变,也就是“戒断”,非常困难。
虽然没有“毒瘾”这么霸道与厉害,但“偷瘾”跟“赌瘾”一样,是由个人的行为本身,带来心理上的刺激,形成习惯性反射,反过来一次又一次的加强了这种行为本身,并巩固了行为所造成的心理影响,循环往复 ,周而复始。
就具体的心理刺激来说,“偷”与“赌”大同小异,几乎异曲同工。
“偷”,在于出手时的高度紧张,更在于当场被抓的大悲或侥幸逃脱的大喜。
“赌”,在于开牌前的高度紧张,更在于输出去时的大悲或赢回来时的大喜。
一旦,这种高度紧张和大悲大喜,在心理上烫上了“烙印”,在行为上产生了“惯性”,就成为了“瘾”——这种亦正亦邪的心理顽疾,一个人也就难以自控,会经常的发作 。
胡为就是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了“偷瘾”的,同时也染上了“赌瘾”,只不过,后者没有前者严重,没有前者明显而已。
或许,在胡为的潜意识里,“赌”要以本赢利,“偷”却是无本取利,所以“偷”比“赌”更划算,更有“魅力”!
因而,即便是在家里调整修养的那段时间 ,胡为始终盘算的仍是如何“空手套白狼” ,后来在江湖上探寻的也是偷摸扒窃的可行之道,因为他本来就是深谙此道的“资深人士”,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
还不单单是“从业经验”,胡为还拥有相应的相当的“人脉资源”。
先前,在“曾八爷”手下“插旗子,拉队伍”那阵,表面上,胡为硬是把 “资历” 比自己老的邓小强,推举为“小分队”的“带头大哥”,其实背地里,他才是摇鹅毛扇“掌阴教”、指挥策划、说话着数的“实权派”!
其中的缘由,除了胡为比邓小强更有头脑外,更主要的取决于“小分队”成员的构成——三七开,三成是邓小强在“少管所”的狱友;占大头的七成,都是胡为当年在彭县各个集市上认识的,如今邀请来“大成都” ,加入“社团”,一起“捞世界”的乡村“机耕道操哥”。
相对而言,这些“机耕道操哥”更廉价更敬业更耿直更听话,对胡为也更依赖更推崇 。
彼时,胡为掌控着“小分队”的经济命脉,经常利用“分红”之机,施以小恩小惠,用以收买人心;以至于,“老鼠帮”事发后,当事人为保全自己,同案之间相互乱咬之时,反而指认胡为的人非常少,最终使他判得比邓小强要轻得多。
并且,他们手下的兄弟伙,绝大多数都因为“犯罪情节轻微”(其实是人数太多,情况太乱,法不责众),被处以罚款、免于起诉,如今四散流落、各自谋生。
在胡为看来,这些兄弟伙,仍然是他手中的一股可以加以利用的力量。
另外,虽然“曾八爷”的“偷盗帝国”业已坍塌和覆灭,但倾巢之下却仍有余孽,一些侥幸逃脱(包括免予起诉)的销脏渠道上的家伙,稍加改头换面之后,依旧从事着原来的勾当,这些都源于暴利的诱惑。
同样,在胡为看来,这些“行家里手”,也是可以全方位利用的。
于是,胡为开始整合手中这些“资源”,这一头召集失散的兄弟伙,那一头跟“行家们”接上头、连上线。
梳理了从社会上收集了的各种信息,其中包括“行家们”的建议,又总结了上一次“曾八爷”失败的诸多经验教训,胡为考虑再三,最终决定,走“专业化”、“单一化”、“精细化”的道路。
胡为发现,如今的农村,对摩托车(包括电瓶车)的需求量很大,其中又以价格便宜的二手车最受欢迎;更为有利的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二手车,只在乡村行驶,不会进入城市,因而用不着过户换牌照,不会到公安交通部门登记备案。
这里面,无疑存在着极大的“商机”!!!
胡为仔细研究过———
一般的摩托(电瓶)车防盗,只有两种措施:一是“锁笼头”,二是“锁轮胎”;前者用原配的车钥匙,后者用另备的钢丝锁或链条锁。
两者要破解都十分简单:准备一把大型的“老虎钳”,就可以轻松剪断,轮胎上的钢丝锁或链条锁;花高价买一套,专门针对摩托(电瓶)车的遥控解码器,不仅能打开锁住的笼头,而且可以打火发动。
十分诱人的前景是,偷一辆摩托(电瓶)车,人手只需要一两个,时间只需要几分钟,然而转手一销脏,就能获取千元以上的利润,既符合“短、平、快”的特性,又有丰厚的回报,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项目”,实在是一笔立竿见影的“好业务”!
胡为把招来的七八个兄弟伙,两个人分为一组,加上他自己带了个最机灵的家伙,一共四个“机动小组”,分别包干负责成都的东、西、南、北四个区域。
出于安全的考虑,为了保险起见,胡为跟各个“机动小组”约法三章——
第一, 区域自治,严禁跨区“作业”,各个小组互不干涉、互不交流、互不往来。
第二, 总量控制,严禁过度“开发”,每个区域每月不超过三次(成功率),同一街道或社区一年内不得重复下手。
第三, 统一销脏,严禁自行“处理”,所有车辆皆由胡为经手,销往“相应”的地方 ;所获利润胡为占两成,小组成员占八成;如果车辆滞销,由胡为垫付当月生活费,待售出后抵扣。
这里所谓“相应”的地方,指几个专业收脏销脏的“机构”。
比如说,乡镇上的修车厂,往往是各类“黑车”的代销点。
再比如说,城郊的改装行,往往是很多高档脏车的集散地。
还比如说,一些专卖二手车的市场,也往往是将“贼货”改头换面变成“行货”,再来出卖。
而这些机构的“当家人”,既有当年被打散了的“曾八爷”的老部下,也有如今胡为刚开拓的新下家。
不同的地方,出不同的货,尽可能卖远一点,并尽可能的卖出好价钱,胡为把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并且指挥若定,游刃有余。
为了即时联系、通讯快捷,胡为更不惜血本,给每个“机动小组”都配发了手机(如今手机已经没有当年的“大哥大”那么死贵死贵了),这样更便于调度和遥控,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了。
手机,这一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的确为胡为“做业务”,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胡为万万没有想到,他再一次被捕入狱,就是手机惹的祸!
原来,某天晚上,负责北门的“机动小组” ,正在动手之际,被夜间巡逻的110撞见了,给抓了个“现形”。
由于行动之前,兄弟伙给胡为打了电话,让他等在指定地点,马上会来“交货”。
胡为在约好的一个烧烤摊前,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啤酒都喝了两瓶了,仍不见对方的人影,也不来电话。
或许是酒精的作用,让胡为失去了平时的冷静与警惕,他迫不及待的拨通了对方的手机,蒙头就问了一句:
“到手没有?”
就是这一通电话、这一句话,让原本并不愿意出卖他的兄弟伙,迫于无赖的把他出卖了。
被送进看守所的胡为,向自己相熟的“政府干部”打着招呼。
后者问他,为什么这么快就“回笼”了?!
胡为无比郁闷,略带自嘲的解释,说自己是,流年不利、运气欠佳、百密一疏、在劫难逃!
然而,有了以往的“斗争经验”,无论是胡为本人,还是他的两个落网的兄弟伙,都学会了“抓住左手,不认右手”、“就事论事 ,以案说案”的反侦察策略,也就没有把事情“搞大”。
最后,两个“盗窃犯”各判了两年;胡为这个“销脏犯”判了半年,累犯加了半年,合并执行十个月刑期,又一次在看守所坐满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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