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den,拜登, Bike,Biology, Birong, 白龙……”我突然醒悟过来:“怪不得你找不到我!”
Peter开着车,一脸疑惑:“啥意思?”
半小时前,我的大学同学,现在波士顿一家投资银行担任交易员的Peter按响了我房间的门铃。
7年没见,老同学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在房间坐定后,他不解地说:“我打过好几次你宾馆的总机,让他们转你房间,他们说必须报宾客的姓名,以防骚扰。但我报了你的名字,他们又说没有这个人。想来想去,我就直接上来,他们总不会拦我吧。”我想了一下,只能归咎于人为失误,也不是什么要紧事,反正老同学见到了就好。
Peter把车开进了波士顿城区,道路顿时拥堵起来。在一个堵点,我望向窗外,正好看到一个大屏幕上正在播放当时的美国副总统Joe Biden的新闻。
我喃喃地念着Biden的名字,突然明白过来:i可以发“ai”,也可以发“i”,但在后面的音节不是闭音节是大多数还是发“ai”,就像Biden,Bike,Biology。所以我曾经接到过前台的电话,问我是不是Mr. Bailong? 我愣了一下,意识到是叫我的名字,但其实读法不对,作为汉语拼音,Bi应该读成“Bee”,但当时也没在意,反正也没误事。但显然,Peter在报我的名字“Bi Rong“时,前台并没有意识到那是我。
这就是所谓“知识的诅咒(The Curse of Knowledge):我们一旦知道了某事,就无法想象这件事在未知者眼中的样子。换言之,我们的知识“诅咒”了我们。
就像在这里,汉语拼音中,i只有一个发音,不会像英文那样既可以发ai,又可以发ee。但美国人不懂汉语拼音,自然也不会知道汉语拼音任何一个韵母只有一个音,所以他们会按照自己的习惯来发音,那么,
既然Biden发音为拜登,Bi Rong发音为白龙也是很顺理成章的事。
我的英语还算不错,自认为沟通没有问题,还出现这种啼笑皆非的乌龙。那么日后涉及技术这么复杂的问题,再加上母语的不同,但是否会出现我说的是A,对方理解的是B的情况呢?我们的项目可经不起任何的时间浪费啊。
从这刻起,我决定:以后所有的重要共通,一定要接收方用自己的语言重复一遍说话方说的意思并由说话方确认,以确保信息沟通无误。
“下面,我带你去一下让中国人倍感自豪的地方。”Peter一打方向盘,补充道:“不是唐人街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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