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12月4日,也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在2014年之前,12月4日不叫“国家宪法日”,而叫“法制宣传日”。
十八大以后,为了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普通公民的法治意思,中央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确立为国家宪法日。
很多人觉得,只要自己没有摊上官司,法治就离自己很远。殊不知,法治关系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
我们每天的柴米油盐、上下班、领工资、买房子、孩子上学等等,在国家的法律层面都有规定。
对于我们这些每天在简书上码字的人来说,还有一件事需要我们关心——我们每创作完成一篇文章,我们就自动获得了对这篇文章的著作权。
拥有著作权的意思就是说,任何人未经你的允许,都不得复制、转载、篡改你的文章。
在我国目前的互联网发展状况下,虽然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等,但是总得来说,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不够的。
我们作为著作权人,就需要具有自我保护的意识,要知道怎么去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同时,我们作为创作者,深知创作的不易,更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去侵犯别人的权利,做一个懂法、守法,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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