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男朋友问了我一个问题:同一个团队的律师请他帮了个忙,这个忙算不小,完成之后能拿到五六万的收益,所以律师说要给五六千作为报酬。而这个律师,是律所的合伙人,也是业界优秀的前辈。所以这个钱,是收还是不收呢?
虽然问的钱,其实问的是人情。这个人情是放还是不放呢?被实力更强的人欠下人情,其实是很纠结的事,欠多少合适欠多久合适,能讨回来的是多少,如果对方并没有还人情的想法呢?
从低向高借债,不仅仅常见而且风险还极大。被当枪使的后辈替领导背锅最后一脚踢开的并不是少数。人情毕竟是难以衡量的东西,一方当做人情另一方当做理所应当,难免最后耿耿于怀生了怨念。
对于刚刚起步的年轻人,私以为,不要随便让别人欠自己的情。有实力的人才有放债的资本,不老实积攒实力却只想通过人情收获,那结果必然失望,因为你毫无底气确保这个人情债是有来有往的合作。至于要不要欠别人的情,还需谨慎思考,有些还不起的高利贷可以毁了人的一生。
于是最后我们讨论出了结论——报酬应当收,有功应受禄,不然人人都想要这样的便宜帮忙。做好这件事得到认可也是一种附加价值,日后也可以帮一些小事,一回生两回熟,得到认可比人情债的确靠谱些。
人情债的放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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