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德在路上当我们犹豫的时候,这个世界变得很大;当我们勇敢迈出第一步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很小。当有一天我们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谁还会质疑我们当初的选择?
合上乔伊斯.蕾秋的《一个人的朝圣》,呆呆的坐了好久,问了一个自己一直不敢面对的问题:“你做过的坚持的最久最有意义的事情是什么?”说实话已不记得自己是否有为某个信念或是某个想法坚持初衷并且完成的事了。曾经有一个梦想,毕业后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咖啡馆,可以不大,可以不在闹市,但一定要有几本自己喜欢的书。但,我没能做到。
《一个人的朝圣》中的故事主角哈罗德,一个60岁的老人,1个人,87天,627公里,从英国最西南徒步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个中艰险我想出过门的人都知道吧,更何况对于一个老人,一个无所作为平庸一生的老人。他想过放弃,想过回家,但最终他坚持下来了,为了心中的信念:奎妮在等他。
不同于其他故事中的主人公,乔伊斯笔下的哈罗德,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了,一生碌碌无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不称职的丈夫,不合格的父亲。哈罗德直到退休一直在一家酿酒厂干着销售代表的工作,业绩平平也没什么大错,直到默默退休,从未升职过。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陀螺似的干着日复一日的工作。跟妻子早已没了夫妻该有的温情理解和陪伴,只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一家人而已。因他本身从未享受过父母亲的爱,所以就算当了父亲很喜悦却也表达不出来,跟儿子也无话可说,这一点妻子是恨透了他的。冷漠,疏离,孤单蚕食着他的精神和肉体,对此却无能为力。直到好友奎妮的那封信的到来。改变了他接下来的整个人生。
一天早晨哈罗德收到了二十年未见的好友奎妮的来信,信中说她得了癌症,以此向他告别。可能这是他唯一的一位朋友吧,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书中有写)二十年前奎妮不辞而别。震惊悲痛中他给她写了回信,要把它寄给她。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穿过一条又一条马路,最后他决定了,他要去看奎妮,走路去。于是他给奎妮寄出了信,他相信只要他走,奎妮就能活下去。于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没带手机,没买过夜设备,没买徒步专用鞋,甚至没带多少现金,就这样出发了,朝着奎妮所在的地方,也是奎妮生的希望的地方。
路途遥远,体力不支,装备不足,没人理解和支持,对于一个已经习惯于安于现状的老人而言,想要徒步穿越英格兰真的必须要有足够的信念支撑啊。好在他找到了这个信念,赌上了自己的生命。途中加油站女孩给她继续走下缺勇气和希望,旅馆收留他,给他时间缓存体力...一个人,一条狗,两个人,一群人,一个人,哈罗德认识了很多人,有的给于帮助,有的制造问题,一路上他习惯了独处,也愿意群居,想起了自己与妻子的关系,与儿子的关系,想了很多很多。最后慢慢的妻子对他的态度也开始变化了,开始支持他,鼓励他,在他想要放弃的时候给他力量让他继续走下去。妻子发现,她不在恨他了,想起了恋爱时种种激情与浪漫,发现了他对儿子无措的爱,她开始思念他了,把他的东西重新整理到了他们的卧室。
他做到了,他一个人走完了全程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奎妮。
漫长的生活,已经折损了他与周围人的感情,悔恨过,埋怨过,自责过,孤单过,好在最终没有错过。
信念是黑暗中的光亮,他让我们在极度痛苦中找到自我,无论多么艰难,只要相信,都可以做得到。
一个人的朝圣,看起来是一段孤单的旅程,一场一个人的冒险,可穷其过程你所遇见的人、事、物都将成为顿悟生命的点缀,质疑过去但并不放弃,感受旁人的感受,为着美好的生活执着着,救赎着,直到遇见遇见一个重生的自己,自己喜欢的自己。从此,你便不一样了。
明王守仁也是在一次政治牵扯中被流放重庆,过着朝不保夕无依无靠的生活,在这种极端恶劣的情况下,他没有放弃成为圣贤的信念。终于在人生最低谷悟出了“天理即是人欲”以及后来的“知行合一”的伟大思想,载入史册,成为无数人前进的向导。
我们不是圣贤,但我们可以学习圣人的思想啊。心怀信念,勇往直前。
问问自己:
你有一直想去却始终提不上日程的旅行吗?
你有一直想见却始终不敢见的某人吗?
你有一直想要道歉却说不出口的话吗?
你有一直想做却始终胆怯不敢去做的事吗?
...
如果有的话,赶紧行动吧,人生太短。或许那段旅途的终点就住着你想见的人,愿意分享你说不出口的话,准备和你一起做你想做的事情呢?这么美好的事,鬼知道会不会发生呢?
既然我们的生活都这么平凡了,干嘛不去想一想做一做?大不了就跟现在一样嘛,说不定还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惊喜呢?
相信自己,你会比哈罗德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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