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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本书
《还你一个乡野》
——王传言 著
文 / 芳 酱 · 图 / 芳 酱
全文3270个字,预计阅读时长9分钟
原创不易,您的关注就是对我莫大的鼓舞
《还你一个乡野》
推荐指数:☆☆☆☆☆
我却在异乡的夜里,想起了这些往事历历。
荐书·导读
写这篇文章之前,我特意去采访了这本书的作者——王传言大哥。
我问,“您是在什么心境写的这本书呢?或者说是什么契机让您想写这样一个(乡野)主题呢?”
他回答得很真诚,概括起来有四点:
1
2006年就开始在博客上写随记,喜欢写关于故乡的人和事。
2
曾经写过很长时间的评论,但后来觉得评论时效性太强,易过期,唯有真实的记忆和情感永垂不朽。
3
游子离开家乡太久,总有思乡情结,梦里不知身是客,将记忆里的故事写成书,是一直以来的夙愿。
4
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会先来,所以想早点了结夙愿(出书),以免落下遗憾。
其实第四点最打动我,恰好与我藏在心里的想法,在很大程度上不谋而合。
其实是很多人都对我很不理解,说我在公众号上写文,既然没有收益,为什么还如此执着?
之前我总是有些“冠冕堂皇”地回复他们说是因为热爱。是的,我热爱写作。
但是,热爱只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王传言大哥给了我说出来的勇气。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隐约觉得,我的人生,意外会比明天早一步到来。所以我想在意外来临之前,多留下点什么。
可我好像也没有什么可留下的。
唯有文字。
所以,我拼了命,也想要多留下点文字。所以,往后余生我心里只有一件最笃定要做的事情。
那就是:写作。
一直写下去吧。
写到意外降临的前一秒,我希望,我脑袋里还在构思接下来要写的文章。无他。纯粹。安然。
到那时,安静地接受一切意外的降临。
我希望我的家人朋友,可以通过我的文字,寻找当年的我,看见当年的我,缅怀当年的我。
得以慰藉。
得以释怀。
得以坦然。
好好告别——那个被意外砸中的我。
这是我痴迷于写作的根本所在。
我喜欢的文字,在我心里不朽,它们能跨越时空。
我写的文字,尽管不够完美,但我想,它们在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心里,亦会不朽,亦能跨越时空。
然而我对“出书”,并没有那么深的执念,我只是对文字有执念。
我为我的文字,找到了栖息之地——公众号,就足以。即便此生没有机会出书,也不会太遗憾。
拍摄|芳酱·本人
但是人的感情是复杂的。诚然,我这么想,只是因为我没有王传言大哥那么果敢。
他为了夙愿立即付出行动,而我就显得“空想主义”了。这一点,我真的很佩服他。
或许等到十年之后,我除了与他的想法不谋而合之外,也会多这样一份果敢吧,说不定那时也会是十足的行动派。
王传言大哥是1983年出生的,他只比我年长十岁左右。但他的思想绝对是成熟的,稳重的,但是对于故乡,他的心思又是细腻的,感性的。
他的祖籍是山东,现居江苏,正因为如此,他的这本《还你一个乡野》,才能写得这么柔肠百转,耐人寻味,直让人想家。
全书分为三大部分,由不同的小故事而成。
第一部分写的是【乡人篇】,第二部分写的【乡风篇】,第三部分写的【乡物篇】。字里行间尽显对故乡那人、那物、那风情的怀念。
那人,总会远去
那情,永藏心底
我特别羡慕作者能够描述出他爷爷奶奶的相处模式。他奶奶的那句口头禅,“这个死老东西,又出去了!”让我禁不住泪湿眼眶。
我没见过我的爷爷。我的爷爷好像也没有见过我。他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已经驾鹤西去了。
后面读到作者说他是看着他的奶奶离开的,他心中的各种心酸和疼痛,我真的感同身受。前些日子我就匆匆赶往老家,去送了我奶奶最后一程。
我暂时还想不出任何文字来形容我这些天的内心活动,我需要在心里重新筑造我的壁垒。那面花了很久才建立起来的壁垒,在听闻噩耗那天,顷刻崩塌。
此时,只想借用王传言大哥这段话:
“突然觉得生命多么无常,一个人离开,就在我的眼前,不敢相信,却又是真实,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大概如此吧!”
即便不敢相信,不愿相信,但是,奶奶已经远去,远去了......但对奶奶的爱,永垂不朽。
希望我们都能从老人离世的悲痛中尽快走出来。
祝你,王传言。
也祝我们所有人。
拍摄|芳酱·《还你一个乡野》
王传言大哥虽然是男生,但情感和心思一样细腻。
毋庸置疑,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他说他的小孩已经上学,但也依然记得那些转学的同学。但他从来都没有转过学,好像一直按部就班被命运推着往前走。
我和他很相似,我也没有转过学,但是也有很多转学走掉的同学。
王大哥说,从同学们纷纷开始转学起,他们的“拼爹之路”也悄然开启。只是我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太过单纯,当时未曾察觉罢了。
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一切皆有因由,不然转学是一件那么麻烦的事,大家也不会那么随随便便就转学。肯定是父母都已经为他们打点妥当铺好路了。
不管同学转学到哪里,若是双向珍惜的友谊,便不会受到影响,依旧可以书信往来。
我和我的同学就是如此。
我们终将会成为彼此的远行客。
然而,那份情谊,会永藏心底。
拍摄|芳酱·黄克诚故居
走过的路,串成回忆
回味无穷,历久弥新
看到【乡物篇】时,我最有感触的是作者王传言写到的“上学之路”。
我们何其相似啊!
我和妈妈经常感慨,现在的孩子都是校车接送或是家长亲自接送,我那时候读书,都是自己步行,三五成群,中午午休一个小时的时间,还跑回家吃午饭。
我上幼儿园的时候,跟着村里的姐姐们一块步行去学校,直到自己胆子大到可以独自走乡路,才敢一个人出发。
但是那时我印象特别深刻,我一个人单独去学校的话,我特别害怕遇见一个疯子。那个疯子,衣衫褴褛,看见人还会捡石子砸人。
那是我印象里最恐怖的事情。
我读六年级之前的所有小学快乐时光,是在以黄克诚将军命名的“黄克诚小学”上的。
那真是一段十分快乐的小学时光,虽然也有过不愉快,但那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老师们对都我特别好,可能也是因为我从小就乖巧懂事的缘故吧。成绩嘛,可能也因为学校人少,竞争力小,我每个学期都能抱奖状回家。
说起奖状,有一件趣事,在当时来说也是一件特别委屈的事情。
那天开学典礼结束之后,我兴致勃勃地抱着奖状和奖品(文具盒)回家,本以为会得到爸爸的奖赏,结果劈头盖脸被老爸一顿臭骂。
他气急败坏是因为开学报名之前已经给我买了一个,见我手上又拿着一个新的文具盒,以为是我自己乱花钱又买了一个。我委屈极了,眼泪直流,也懒得解释。
后来我妈问我怎么回事,我才有机会把事情原委说出来。现在想想,还真是有趣。
对了,我永远记得有一位女班主任在我的通知书上写过的一段寄语,她说,“人不胆大事不成”。这句话,一直记忆犹新。
如今,儿时走了无数次的“学校之路”,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
黄克诚故居成了景点,曾经的羊肠小路修建成了宽敞马路,曾经的“黄克诚小学”也不再是小学。
这次回家,有幸路过,透过车窗拍下了几张照片。满满都是回忆。满满都是儿时的味道。
下次,定要下车步行,从村口慢慢走进去,对它说一声:
嗨,好久不见。
拍摄|芳酱·黄克诚故居
生活本身,素材满贯
慢慢写作,慢慢生活
这本书的作者《还你一个乡野》,勾起了我太多故乡的回忆,母校的回忆,儿时的回忆......
若干年后,我想我也许也会下笔写写我的“乡野”,我的记忆里的那些平凡又可贵的小故事,普通又纯粹的小情愫。
看完这本《还你一个乡野》,突然觉得:
写作者最美的语言,就是把自己心中想写的写出来,想表达的表达出来,就像接力棒一样,让下一个读者,有落泪的悸动,也有想写的冲动。
这就很成功了!又何必去在乎辞藻是否华丽呢?何必去在乎销量呢?
你用心写就是了!
总会有人用心读你的文字,你的每词每句,你的抑扬顿挫,甚至你每个标点符号的用意。
不管会不会印刷成册,写出来,就值得!
如果值得,就写出来吧。
留给懂你的读者。
或是别的什么有缘人。
晚安。
我愿成为你的小众欢喜
也愿所有同频的小伙伴
都能在这里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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