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宝宝都是一个家庭的宝贝,随着保险的普及,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在宝宝刚出生就为他们投保各类保险,给他们最好的保障。那您为什么给宝宝买保险呢?尤其是您为什么给宝宝投保一份重疾险?相信原因会很多,但一定有很多人是因为受少儿白血病的影响而投保的,或是身边有看到过,或是听说过。的确这是一种儿童高发的疾病,那它到底有多高发?能治愈吗?需要多少钱治疗?这款少儿白血病保险到底是什么形态的?下面来一起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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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美相互爱我宝贝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的介绍:
投保案例:
-投保须知-
【保险公司】
本保险由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承保,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已于2017年5月5日正式获得中国保监会开业批复,并于5月11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是国内首家成立的相互人寿保险组织。
【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信美相互爱我宝贝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
备案编号:信美相互[2018]021号-2
1.适用人群:出生30天-17周岁,身体健康的宝贝;
2.限购份数:1份;
3.保障期间:至25周岁;
4.犹豫期:10天 ;
【重要告知】
1. 阅读条款
请您在投保时仔细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责任限额、比例赔付或者比例给付、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了解您所购买产品的保障范围,并明确合同载明的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交费期限、交费金额,若您投保了本社的万能型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请详细阅读费用说明信息。
责任免除:因下列第(1)至第(4)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2)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3)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4)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至第(4)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白血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至第(4)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轻症白血病的,轻症白血病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2. 告知义务
请您了解,在投保本产品时您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我们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不得隐瞒或不实告知。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有告知事项均以书面告知为准,口头告知无效。
3. 保险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若您为他人投保,请确保您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投保含有身故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应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
4. 未成年人投保提示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能超过如下限额:
(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 10 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 10 周岁但未满 18 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
根据监管机构的上述规定,若被保险人既往于本社及其他保险机构的各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已经达到限额的,本社将不再承保您本次投保申请。尚未达到限额的,符合本社承保条件的,可以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
5. 保单形式
我们同意承保后向您投保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保单。我们发出电子保单之日视为保单签收日。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如需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 400-139-9990 提出申请。如需查询保单信息,请登录我们的官方网站www.trustlife.com 或详询客服热线 400-139-9990。
6. 犹豫期
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保险产品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有犹豫期,犹豫期是指自保单签收日(电子保单发出日)起的一段时期(不少于 10 天),该时期以保险单上载明为准。在此期间提出解除保险产品合同,保险人将无息退还保险费。犹豫期后解除,将会有一定的损失。除非另有约定,保险期间为一年期或以下的保险产品合同不享有犹豫期。
7. 个人信息保护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交易信息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授权的第三方。
8. 本产品限仅为中国税收居民的人投保。若您为“非居民”或“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请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 4001399990 咨询。
(1)本须知中所称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 365 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 30 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 90 日的离境。
(2)本须知中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9. 本产品为信美相互会员产品,投保同时承认并遵守《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即可成为会员。您可通过信美相互官网 https://www.trustlife.com 或下载“信美相互”APP 查看章程。
【温馨提示】
1.生效日期:本保险自投保支付成功后次日零时生效;
2.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保单;
3.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的客服热线 400-139-9990;
4.投保本保险前,请您在投保时仔细阅读《信美相互爱我宝贝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费率表》、《信美相互爱我宝贝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条款》、《责任免除》、《保单样本》、《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投保须知及声明授权》、《银行自动转账授权书》、《健康告知》、《明亚客户告知书》、《明亚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合同解除等重要内容。
-理赔需知-
1、报案: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报案:
(1)信美官网:“个人中心”—“我的理赔”—“理赔报案”
(2)信美APP:“我的”—“我的理赔”—“理赔报案”
(3)信美客服专线:400-139-9990
2、申请:可通过信美官网、客服专线(400-139-9990)协助办理,理赔申请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理赔申请书:《理赔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医院专科医生出具的被保险人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医院出具的与该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
(4)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
保险经纪人闫艳,电话/微信:13426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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