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去年开始自学写作,蒙着头到处乱闯,鸡零狗碎又东扯西拉地学。目的有二,一则打磨一份能力,二则,培养自学力,毕竟给孩子的长期规划是自学,如果我自己能积累更多的一手感受和经验,对于如何正确引导孩子又,或者避免误导孩子,想必是大有裨益的。
作为一个一穷二白的工科生,平白戳起这么个目标,不能说没有忐忑与不安,所幸的是,还有点兴趣躲在心灵深处不离不弃地偷偷喊着:加油!虽然形式上挺老套,但管用。兴趣振臂一挥,神马忐忑和不安,全特么灰溜溜跑啦!
于是从abc,喔不,字,开始,也不知是当年语文老师偷工减料,还是我没好好学习,很多字的字意,我并不很清楚,甭说像宝贝似地用上写出来了,就是别人已经用了安在文章中了,我也只能若有所思,假装自己对它不算太陌生,打个哈哈糊弄过去。如今不一样了,咱立下鸿鹄之志,要写作,字意不懂是行不通的,不但要懂,还要很懂,所谓谙达,才有可能能用对它,甚而至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之境。
除了字,接下来便是读书看文章,因为角色设定不一样了,以前水过鸭背的敷衍读法,从此要有所改变了。不但读故事,还要假设自己如果是作家,为什么要这么写,这么写的效果如何?
作为一个阅读经验有限的人,最初这么高级地干活是行不通的,甚至会撞墙的。为何?阅读能力不够呀,有的书读都读不通,何谈兴趣,何谈精度,自我思考的引擎如何点得着火?
翻开一本薄薄的《情人》,主旋律是爱情,伴有浓浓的人人欢喜的香艳味道,总该是本启蒙阅读的不二选择了吧?想得美,前两页,仅仅小几段,就负责把人绕晕砸昏,哼,精读,门都没有。
我咬牙坚持看了一半,灰溜溜地合上了这本王小波力推的神作,无奈地喟叹:“好是好矣,无奈看不下去啊!”
怎么办?凉拌是不行的。唯有多读多看,多看多读,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卖油老翁很早就说过,熟能生巧,就是那回事!
于是啃啊,读啊,坚持啊,一年过去,绕树三匝的《情人》竟成了个人最喜欢的书之一,表明咱好歹能读得下去了,至于有没有读懂,有没有错误理解:到底女主爱不爱男主?咱自个儿不说,谁又知道呢。
除了读的环节,接下来就是最重要又最难的写环节了,是骡子是马,写写遛遛。我这笨骡子虽然遛不好,写作需要写这道理还是懂滴,哼哧哼哧写呗,每天每日的生活点滴,是绝好的素材,生动又活泼泼,每日里从阅读里攒下的新词新字也立马有了用武之地,个个生龙活虎地挤到脑袋前,急着要表演自我,咱也乐得做顺水人情,明白地喜新厌旧,点名要新词新字,被冷落的旧词旧字把嘴撇到西边去,也随它们去…如此这般,新词变旧词,咱们的词库就大大地扩容了…
多读多写,渐渐地,咬笔杆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文章越来越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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