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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

福建省:《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

作者: 建瓯市小松镇中心小学 | 来源:发表于2020-02-11 13:24 被阅读0次


    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

    (适用于开学前)


    一、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应专项工作组。建立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防控工作。

    二、学校防控工作总体要求

    1.学校应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本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特别是掌握来自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师生员工基本信息,以及返校前14天的接触经历、旅行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

    2.在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学校不得提前开学或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返校。除疫情相关科研项目攻关外,不得组织学生(包括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集体上课或开展答疑辅导、科研学术等群体性活动。

    3.对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经历及人员接触的师生员工,按要求组织14天隔离观察,有相关症状及时就诊、如实报告。

    4.留校师生(含住在校内的境外师生)要认真填写《留校师生员工健康信息报告单》(附后)。实行留校师生外出审批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外出;外出师生返回学校时须核验身份、检测体温、了解去向和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并采取医学隔离措施。其他师生尽量在家不外出,未接到学校通知不返校。

    5.教职员工一般不外出参加公务、学术等活动,确需参加的,须提前报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主动报告行程。返校后应及时、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并按规定做好居家观察。

    6.学校应结合实际制定师生员工分期分批返校方案,错峰安排返校时间,加强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和管理,落实必要的生活保障。

    7.学校应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并做好防护,及时安排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医诊断。如有疑似病例,应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隔离观察。

    三、校园管理防护

    1.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八制”,即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跟踪制度、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和通风消毒制度等。

    2.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含教职员工家属、学生家长)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须逐一进行身份核验和信息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入。

    3.组织开展全校范围的卫生检查和消毒,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保持学校环境干净整洁。室内场所应定时通风换气,使用湿式清扫以减少粉尘扩散。公共卫生间要专人管理,加强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4.除留校师生工作生活必需外,校内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图书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室外场所仅对留校师生员工开放,定期对开放场所配套的楼道、卫生间、洗手池水龙头以及使用的器材设备等进行消毒。垃圾桶、空调滤网等应定期清洁消毒。

    5.校园内配置足量的洗手设施,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等消毒用品,引导师生员工勤洗手。

    6.科学合理安排校内办公生活,控制学校公共场所的人流规模和密度,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在校人员流动,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7.学校应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开发网络教学课程,开展线上课程教学,确保网络教学覆盖全体学生尤其是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为学生提供在线学习答疑辅导。

    8.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式,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及时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对教职员工防控技能的培训。

    四、重点场所及设施管理防护

    (一)食堂

    1.食堂可采用分批次轮流用餐,按座位严格控制就餐人数,避免人员密集。师生员工排队候餐保持一定距离。不面对面就餐、交谈。提供快餐式盒饭,实行简约配餐、分散用餐。

    2.严格做好食堂操作间、餐厅和餐具的消毒。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处置分散就餐的垃圾。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管,督促落实送餐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宿舍楼

    1.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

    2.实行宿舍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

    3.加强宿舍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鼓励在学生床位悬挂围帘、蚊帐等简易型防护工具。及时清理宿舍垃圾,保持卫生整洁。

    4.校外学生宿舍参照校园管理防护要求,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三)办公楼

    1.定期做好办公环境和办公设施的清洁消毒。

    2.尽量减少集中开会,鼓励利用网络、移动终端等方式开展网上办公。如需集中开会,应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参会人员须佩戴口罩,保持一定距离,会议室保持通风。

    (四)实验室

    在实验室进行科研攻关,应控制人员规模,遵守实验室安全有关规定,加强场所设施、操作、废弃物处置等全闭环管理,严格做好防护工作。

    (五)医院(医务室、卫生保健室)

    1.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制订感染防控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感染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和管理。开展诊疗和健康监测时,医务人员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2.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准备隔离观察场所,并配足工作人员和防疫必备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启用。

    (六)交通工具

    校车等交通工具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使用后应通风消毒,经常触摸的部位如扶手、座椅、车门内壁等应进行重点消毒。

    五、个人卫生健康防护

    1.教职员工不带病上班,注意个人卫生防护,日常佩戴口罩,尽量不串岗、不串门。保洁、安保等后勤人员工作时应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物品;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或屈肘遮住口鼻。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留意周围乘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不适,立即报告,并视情况及时就医;妥善保存出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尽量居家,不聚会聚餐,不走亲访友,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5.建议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按照所在社区和学校的要求,做好个人健康信息报告。


    附件:1.留校师生员工健康信息报告单

    2.省直有关单位

    附件1



    附件2


    省直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旅厅、卫健委、国资委、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广电局、体育局、粮储局,省税务局,省供销社,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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