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有感

作者: 有理想又独立的小张同学 | 来源:发表于2019-02-21 17:49 被阅读140次
    余华《活着》

    历时2天,共计6个小时看完了一本书。这应该是我看的最快的一本书了吧。

    余华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一个字——“悲”

    让人不住潸然泪下,也让人感到同情。

    福贵家本来是有钱人家,福贵年轻时是个吃喝嫖赌的浪荡子弟,经常去妓院去赌博。跟他爹一样败家。

    他在赌场,他媳妇儿家珍怀着七八个月的身孕,跪着叫他回去。他不但不跟她回去,还对挺着大肚的家珍拳打脚踢,还叫人把她拖出去,拖得越远越好。

    直到他把家产都输光了,以后就是想睹也没本钱了,成个穷光蛋了。

    他父亲把一百多亩地和房子都抵3押出去了,福贵挑着担子里的铜钱进城还债。

    “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

    他们从几代居住的屋子里搬出去,搬到茅屋里去住。

    福贵他爹从粪缸上摔下来死了。

    “人只要活着高兴,穷也不怕。”

    福贵他爹死后,他丈人敲锣打鼓地接走了家珍,说要与福贵这个畜生一刀两断,永不往来。

    “家珍是你的女人,不是别人的,谁也抢不走。”

    福贵租了五亩地想养活一家人。

    家珍是在有庆(之前家珍肚子里的孩子)半岁的时候回来的。

    家珍一回来,这个家就全了。我干活时也有个帮手,我开始心疼自己的女人了。

    不久,他娘病了,他去城里请郎中。路上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

    等到解放了,解放军让他回家,还给了盘缠。离家都快两年了,他终于回到了家。家珍告诉他,他离家两个月多一点,他娘就死了,女儿凤霞一年前发高烧之后就再不会说话了,成了聋哑人。

    之前赢他钱的龙二倒了大霉。刚坐上地主不到四年,当时土地改革,人民政府把他抓了去说他是恶霸地主,而他不识时务最后被毙了。

    到了有庆上学的年纪,当时福贵家珍商量着为了省钱供有庆念书想把女儿凤霞送人。

    让别人领去才几个月她就跑了回来。福贵最终决定不送凤霞回去了。

    大跃进人民公社大炼钢铁,再加上三年自然灾害。

    家珍病了,得了软骨病,身体越来越没力气。最开始挣的工分少了一半,只能干轻活,不能干重活。

    挖野菜、掘地瓜、挖树根……

    家珍那时候还去城里找她爹要吃的,把那一小袋大米放在胸前从城里带回来。

    有一次家珍在家摔倒后不知怎么爬不起来了,那以后她就在床上缝缝补补,到后来针都拿不起来了。

    “按理说我是早就该死了,打仗时死了那么多人,偏偏我没死,就是天天在心里念叨着要活着回来见你们,你就舍得扔下我们?”
    “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

    谁知家珍身体刚刚好些,有庆就出事了。

    有庆他们学校的校长,县长的女人,生孩子时出了很多血。孩子们都高兴地跑去给校长献血。

    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把有庆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嘴唇都青了。

    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

    福贵想要报仇。看见一个医生就打,看见刘县长之后说我要杀了他。

    县长竟然是春生(福贵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时碰到的)。春生被俘虏后,就当上了解放军。春生命大,打来打去都没被打死,朝鲜的仗打完了,就转业到临近一个县。

    家珍身体慢慢地好起来,福贵病了。

    到了凤霞该嫁人的时候啦。人好又实在的偏头二喜娶了她。

    娶亲那天场面相当气派。锣鼓很远就闹过来了。二喜在路上给男子发烟,给年轻的女人和孩子扔糖果。

    凤霞与二喜进城后,按规矩得一个月以后回来,可他俩才十来天就拉着手回来看福贵他们。凤霞在城里经常被夸,大家都喜欢凤霞,二喜又疼爱她。

    福贵也经常往城里跑去看他们,回来就给家珍讲,坐在床边说半晌。

    后来凤霞怀孕了,二喜就更疼爱她。

    凤霞生下孩子后大出血,断了气。孩子生下来就没了娘,给孩子取名叫“苦根”。

    “福贵,有庆、凤霞是你送的葬,我想到你会亲手埋掉我,我就安心了。”
    “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过。”

    凤霞死后不到三个月,家珍也死了。

    苦根小的时候,二喜干活时就一直用背篼背着他。苦根能走路了,二喜也轻松了一些,就让苦根在一旁玩。

    这样的日子到哭跟四岁那年,二喜死了。二喜是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干搬运这活,一不小心就磕破碰伤。

    家里就剩了一老一小。

    苦根5岁的时候就已经是福贵的好帮手了,和福贵一起干活,连稻子都会割了。福贵花钱请城里的铁匠给他打了一把小镰刀,孩子高兴坏了。

    广播说第二天有雨,福贵种的一亩半棉花已经熟了,要是雨一淋那就全完蛋。他告诉苦根,今天要摘完。

    苦根一直说头晕,后来中午福贵一摸苦根的额头烫的吓人,他是真病了。没苦根。煮了姜汤熬了粥。

    福贵越想越心疼,去摘了半锅新鲜的豆子回去给苦根煮熟了,里面放上盐。

    福贵傍晚摘完棉花回到屋里发现苦根已经没动静了。

    苦根吃豆子撑死的。是家里太穷,就是豆子苦根也难得能吃上。

    这下只剩他一个人了。

    福贵心疼一头马上要被宰了的老牛,就买了它回来犁地。村里人说,“两个老不死”。

    也许这就是命,是过去社会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造成的。“福贵”的人生恰恰和他的名字相反。

    昨天看了一半书后从一个片面的角度思考了一个问题。

    我们90后这代年轻人不配拥有爱情。

    我们没经历过什么艰难岁月,没经历过生活的艰辛,一生下来就过着安逸的生活。

    确实,像我们基英老师说的那样,为什么她觉得她和她丈夫不会分开呢?因为那十几年都是她和她丈夫两个人一起打拼奋斗下来的,如果说分开,那么自己的前半生的日子和回忆也就都没了。

    有了共同奋斗打拼的日子才成就了更好的感情和互相的依赖。就像后来的福贵和家珍一样。

    我们的父母都是这样。可是到了我们呢?我们的生活就是太安逸了,没吃过苦。所以感情自然长久不了。

    家珍说希望每年都可以给福贵纳一双鞋底,意思就是两个人再也不要分开。

    这些是我看了一半的感受。

    其实我在想,现实生活中应该没有这么悲惨的事情发生吧,一家人最后只剩下了一个人,毕竟这是小说。

    也许我还太小,没有那么多的人生阅历,无法深刻体会“活着”的意义。只是看完这个悲惨的故事之后,我不想再读类似让人感到灰暗无望的书了。

    实在无法把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运用到我们现实生活中,毕竟,时代不同了,社会不同了,全当它是一本历史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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