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这个地球上一个神奇的存在。人不仅对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满好奇,人对人本身也充满了好奇。认识人自己是个亘古不变的话题。在古希腊德尔菲神庙门楣上镌刻着这样一个神谕——“人啊!认识你自己。”
怎么去更好地认识自己,认识他人?我们可能听过很多的理论。如看一个人的出生,看一人的思想,自我反省等等。但我们很少听过用“体验”去认识一个人。美国著名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就主张从体验中去更好的认识人。他说“我,是一切体验的总和。‘我’不是别的,就是一个人在过往时空里一切体验的总和”。这里的一切体验,包含三个部分:“我”、“你”,和我们之间的动力。这个“你”,指的是万事万物,总之是“我”之外的一切存在。
就像我对你说“今天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这貌似是说我自己很开心,但实际是在说“我在和你的关系中很开心”。罗杰斯对“自我”对定义,特别强调了“体验”二字,在他看来,定义一个人是谁,要看他的体验而不是思想。现实中,我们在了解一个人时,一般对思想特别看中,往往忽视体验。因为思想时有迹可循的,但体验不好捕捉。
在罗杰斯看来,思想固然重要,但思想只不过是体验的镜像而已。就像我们照镜子一样,镜子中的形象再怎么和自己一样,但它只是自己的投影而已,而不是我们自身。所以他认为,一个人的思想再重要,也不能忽视体验。这和马克思对人本质的理解有几分共同之处。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也告诫我们,认识人不能简单的从抽象的理论,而应该从人的关系中去理解人本身。
罗杰斯告诉我们,要理解一个人,“要去到他现象场”。现象场就是一个人的体验和时空等环境因素等结合。我们要真正的了解一个人,必须要了解一个人的关键体验,还有这些体验发生的现象场。美国有一个心理学家发展了一个有趣的相亲测试。测试题都是对一个人生活历史的调查和过往记忆的唤取。两人在完成这样的测试题后,四目相对,专注看彼此四分钟。最后的结果是,任何两个人都可能爱上彼此。
这实际上是罗杰斯用体验去识人理论的生动诠释。必须把一个体验发生的现象场勾勒出来,一个人的记忆才会被提取,而深度体验才会被唤起。当我们能向别人敞开自己,让别人听到我的体验,我的感觉,就会对我有更深的了解。反之亦然。男人经常说的好兄弟是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的人。强调是共同的体验。这算是罗杰斯“体验”理论的另类表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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