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正非 2008年12月29日
来源:IFS项目专题汇报会上的讲话纪要
“铁三角共同承担开票责任,他们其实就是一个开票组织。”
围绕客户PO打通,
支撑“回款、收入、项目预核算”
观察四、建立综合性的支撑平台,对合同履行全过程进行支持和管理
1、在地区部/大代表处建立“合同管理及履行支持组织”-CSO组织
CSO组织(合同销售组织,Contract Sales Organization),对外提供面向客户的一站式服务,对内作为综合性的支撑平台,具体负责管理合同交接、合同信息录入与发布、实施订单验证、提供支撑收入确认的信息和文档、开具发票等工作,并对端到端合同履行进行监控,保持与客户的沟通。
CSO是合同基本信息管理责任主体,合同信息由这个组织统一录入,各部门不要再各自录入。合同管理、备货发货、交付履行、收入确认、开票、回款等动作都通过这个平台来完成,销售、交付、财务三个人手拉手完成开票与回款就是通过这个组织的支撑来实现。
代表处的综合组织建设从这点开始是非常好的。
这个组织中的人员,可以从艰苦地区奋斗过、有工作经验、努力工作的员工中进行选择,多开放一些机会给艰苦奋斗的员工。只要劳动态度好、愿意学习,在华为公司就有工作的权利。我们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资源池,哪里就有干部。尽快组建平台,建立资源池,办培训班。
这个组织和人员建设由李杰抓起来,和IFS项目组将方案讨论清楚,上EMT汇报。
一个信息在公司里只有一个责任点,然后在全流程共享。在合同信息发布前,销售要对合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2、投标中心的建设
投标中心也要共享。每个代表处只能有一个投标中心,一个地区部先设置一个共享中心,运作一段时间之后,再考虑在片区中选择一个城市建立以共享服务模式为基础的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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