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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所有生命是一种道德义务吗?

尊重所有生命是一种道德义务吗?

作者: 占卜之琳 | 来源:发表于2017-08-26 21:34 被阅读201次

    法国2015高中文科会考作文题

    看到这个题目,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们经常说,生命是可贵的,那么我们是否要尊重所有生命呢(包括各种动植物,甚至罪犯)?如果我们区别对待呢?是否意味着我们道德上存在不足?有网友在知乎上提出了这个问题,然而回答者寥寥(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平时缺乏思辩的习惯,因而像奇葩说这类只做内容的辩论类的节目能够吸引大家很多的兴趣),大多数都在说要去尊重理应被尊重的生命,却并没有给出充分的理由,什么是理应被尊重的生命,这估计都有点像循环论证了。

    当然要回答这个问题要运用到跨学科、领域的知识和观点,并且要运用你非凡的头脑去把他们串联起来,组成你自己的观点。

    这里涉及到三个关键概念:什么才叫尊重生命?所有生命包括的范围。什么是道德义务?

    什么叫尊重生命?这个问题最初是由康德做出了回答,他提出了著名的“人是目的”论断,这划定了一个人之为人的底线,这意味着人永远不能将其他人当作实现其他人目的的一种手段,意味着作为有理性的个人,每一个生命都是同样值得尊重的。用我们的话来说也就是他认为大自然的一切事物都没有绝对价值,当他们对人有用时,他们才开始有相对于人的价值,因此这些东西被作为一种工具,而人却不同,人有绝对价值,其他的任何事物都不能与之相比,尊重一个人也即是不把他作为一种工具、一种手段,而是尊重他本身,包括人格、尊严。

    当然,这主要是从人的意义上来说的,道德伦理一开始涉及的就是人与人的关系。所以对于道德伦理来说,我们一开始涉及是在人这个范围内。

    那么对于人以外的其他生命呢?动物呢?植物呢?我们说善待那些生命体是一个人有爱心的表现。那么他们的生命要怎样来尊重?是发挥他的价值?抑或就像对待人一样,任其自然生长,不加干涉?当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价值观,在这里我们不对它进行辩解。

    想到曾经看过的一个观点,说的是一个人对你怎么样不是由你决定的,而是那个人的修养决定的。当时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你如果很有涵养,那么你对待任何人都能够耐心、平和、谦逊和有礼貌,也即你是能够尊重他人的。虽然有时候沟通会相互影响,但你就是能明显感觉到在有些人的面前如浴春风,而在另一些人的面前如坐针毡,这当然是很不一样的感受。当然这是题外话了,只是联想到了。

    那么什么是道德义务呢?道德作为我们的良知所在,如果违背了,我们将会羞愧或是内疚。当然这是内化于心的自我要求。但是它是义务吗?是我一定要做的吗?如果你可以承担不去这样做带来的结果,那么你也是一个能够负责任的人,也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如果你不能承担,那么我建议你还是把它当作义务的好。

    所以,我的结论是,我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和愿望去尊重所有生命,但请不要把它作为一种道德义务,因为这是我的选择,与义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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