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贝母
【来源】百合科植物贝母的干燥鳞茎。
【性味归经】苦,寒。归肺、心经。
【功效】清热化痰,散结消肿。
【溯源】
浙贝母既然有一个“浙”字顾名思义它是浙江的一味药材,它不单单是一味药材而且是浙江省著名八大药材之一。
浙贝母最早可追溯至唐代,在《新修本草》中注曰:此叶似大蒜,四月蒜熟时采,良。若十月,苗枯根亦不佳者,最佳,江南诸州亦有。后世的《嘉佑本草》则将《新修本草》做了个注,其文曰“唐本注云∶此叶似大蒜。四月蒜熟时,采良。若十月苗枯,根亦不佳也。出润州(今江苏镇江)、荆州(今湖北江陵)、襄州(今湖北襄阳)者最佳,江南诸州亦有。”由此可以看出当时江南地区已经开始广泛种植浙贝母了。
浙贝母和川贝母比较明确分开论述是浙江杭州人的倪朱谟在《本草汇言》中云:贝母,开郁、下气、化痰之药也。润肺消痰,止咳定喘,则虚劳火结之证,贝母专司首剂。若解痈毒,破鹿结,消实痰,敷恶疮,又以土者为佳。然川者味淡性优,土者味苦性劣,二者以分别用。这里将本地的贝母称为“土者”,而将四川的称为“川者”。至此贝母以产地区别为浙贝母和川贝母,直至今日依旧如此命名。
清代的《本经逢原》、《本草从新》、《本草纲目拾遗》、《植物名实图考》等文献来看,清代的贝母主要有川贝、西贝和浙贝这三大类。
其中浙贝母的经历比较坎坷,浙贝母是鄞州樟村的特产,其原产地为杭州笕桥,后移植于鄞县之象山,又称象贝母。文献资料显示,贝母是清朝康熙年间自象山引入鄞州,至道光年间大量种植,鄞州成为浙贝母主要产地,也在这时候将“象贝”改称为“浙贝”。之后因鸦片的暴利使农民放弃了贝母的种植,最后在解放前象山贝母以致绝种。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经过老一辈的不懈努力,重新将浙贝母移植回鄞县西南部,使这味道地药材得以复活。
【名称相仿药物】
浙贝母最容易和川贝母相混合,二者都为百合科植物。但功效还是有区别的,而土贝母,虽也冠以贝母之名,但此药物为葫芦科植物跟前两者完全就是不同药材。具体详见“川贝母”章节。
【临床运用】详见“川贝母”章节。
【注意点】
浙贝母在老上海一般会称为象母、也有称为大贝母,在早些年间这些称呼常混用。浙贝母按大小分两种规格,有两种称呼,大者摘除心芽加工成“大贝”,小者不摘除心芽加工成“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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