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防雷构造要求
1、幕墙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的有关规定。
2. 幕墙的金属框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
3.幕墙的铝合金立柱,在不大于 10m 范围内宜有一根立柱采用柔性导线,把上柱与下柱的连接处连通。铜质导线截面积不宜小于 25mm2 ,铝质导线不宜小于 30mm2。
4. 主体结构有水平均压环的楼层,对应导电通路的立柱预埋件或固定件应用圆钢或扁钢与均压环焊接连通,形成防雷通路。圆钢直径不宜小于 12mm ,扁钢截面不宜小于5mmX40mm。 避雷接地一般每三层与均压环连接。
5. 兼有防雷功能的幕墙压顶板宜采用厚度不小于 3mm 的铝合金板制造,与主体结构屋顶的防雷系统应有效连通。
6. 在有镀膜层的构件上进行防雷连接,应除去其镀膜层。
7. 使用不同材料的防雷连接应避免产生双金属腐蚀。
8. 防雷连接的钢构件在完成后都应进行防锈油漆。
9. 防雷构造连接均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幕墙防雷连接的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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