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感到破案很神奇,其实,罪犯留下的一点点蛛丝马迹,往往就会泄露天机了。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犯罪人在作案时,反映在现场的一些物质痕迹之中,某些具有稳定的、典型的和一致性的心理特征,为分析心理痕迹提供依据。
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犯罪的人体痕迹体现出心理痕迹
根据案犯的手印、足迹、形象特征、分布情况、动作习惯等人体痕迹,就可以分析出案犯的某些生理特征和职业特征,以及作案时的心理状态。
这是因为,案犯的人体痕迹能够反映出其生理特点,比如八字脚、手指伤残等习惯性动作,会在犯罪现场留下不同于常人的人体痕迹。
比如说某凶杀案,在受害者身体上留下的刀伤整齐,而且命中要害,就可以推论出凶手很可能是外科医生或者屠夫。
再比如说,案犯仅在现场留下了极少的甚至没有留下手印,可以说明案犯十分狡猾,有可能是个惯犯或者累犯。
又比如说,在案发现场发现案犯在作案时,轻一脚重一脚的痕迹,则会反映出案犯在潜入现场时表现得极为紧张;在逃离现场时步幅增大,则反映出急于逃跑的心理。
2、犯罪工具痕迹反映出心理痕迹
很具案犯的作案工具或者凶器,是用来破坏物体的还是用来致伤人体的,也能反映出案犯的心理痕迹的。
比如说在利用注射毒药手段的杀人案件中,从注射的药品、种类、作用、手法上,就可以分析出案犯掌握的医药知识情况,从而确定侦查范围。
再比如说,如果作案工具来源于犯案现场之外,就可以判明案犯作案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假如犯案工具是就地取材的话,就可以说明案犯是情绪冲动导致的意外犯罪。
简单地说,同样是一起杀人命案,如果案犯携刀入室杀人,就是有预谋的;如果案犯在情急之下随手抄起厨房的菜刀砍人的话,则是没有预谋的。
俗话说:“人心隔肚皮,知面不知心”。
其实不然,诚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祝您慧眼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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